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登记、复查工作细则

  根据《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调查方案》,制 定本细则。

  一、专项调查登记与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以下简称专项调查)的登记、 复查工作,在区(县)专项调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由街道(乡镇)残 联组织社区(村)专项调查小组进行。

  二、专项调查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专项调查的标准时间 专项调查的标准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 0 时。不论调查的登记何时进 行,都应按照调查标准时间的状况进行登记。 专项调查与复查工作流程图参见附件 1。

  (二)专项调查对象 2015 年 1 月 1 日零时在社区(村)居住,并已在残疾人基本数据库中 登记的残疾人和疑似残疾儿童(含临时外出的残疾人)都要进行调查登记。 专项调查对象按照区(县)专项调查办公室经核实整理下发的《专项调查 底册》(附件 2)进行。

  (三)做好入户调查的准备工作

  1. 制定入户调查计划。调查小组组长依据《残疾人专项调查底册》,认真做好入户调查的详细计划(设定每天访问数量,合理分配调查时间,做 好调查员的分工安排,督促调查员做好提前预约等工作)。

  2. 熟悉《残疾人专项调查底册》。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 址和电话等 5 项内容。

  3.准备好调查登记用品。调查员需事先准备好《残疾人专项调查底册》、《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调查表》、笔、笔记本、文件袋、纪念品等工作必需品。

  (四)调查员入户调查登记注意事项根据《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调查表》的项目,调查员按照《专项调查表填表说明》的规定和指标要求,逐项询问,根据申报人的回答,如实填写。

  1.调查员、陪调员入户调查登记时应佩戴统一的《调查员证》。

  2.按照事先安排的入户时间和顺序逐人进行调查登记。

  3.入户后首先说明来意,增进与残疾人的交流与感情,使其积极配合调查登记。

  4.调查员要熟悉调查项目的指标解释,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询问。

  5.多选题的调查项目,要逐一宣读,以便申报人选择。

  6.登记工作要循序渐进,保证登记质量,不可赶进度。特别是第一天登记几户后,组长召集调查员、陪调员进行总结交流,找出问题,提出要求,总结经验后再继续进行调查登记。

  7.每登记完一人,应在《残疾人专项调查底册》备注栏中做好标记,以免出现重登或漏登现象。

  8.《残疾人专项调查底册》中的残疾人和家庭成员因临时外出,不能按时调查,可再次预约,极特殊情况时才可采用电话调查。不允许不经调查,随意编写调查表。

  9.《残疾人专项调查底册》中的残疾人,经了解,确实无法进行调查的,要在《残疾人专项调查底册》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五)调查表的填写方法

  1.调查表中有标准答案的项目一律圈划序号。

  2.没有标准答案的项目,用文字或数字填写。

  3. 注意项目问题的提示,如“年龄”、“农业与非农业”、“跳问”、“多 选”等要求,避免填写错误。

  4. 调查表填写完成后,调查员应将填写的内容,向申报人当面宣读, 核对无误后,由调查员和申报人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如申报人因故需代 签名,要标注“(代)”)。

  5. 改错的方法。圈填错的项目,使用双横线连同序号一起划去,在正 确的项目重新圈划;填写错误的项目,用双横线将填写错的文字或数字划 去,在其上方重新填写。

  (六)加强调查表填写质量的检查指导 调查小组组长要对调查员、陪调员加强业务检查指导,对调查员填写 的调查表要注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调查表的填写质量。

  (七)《社区调查表》的填写 《社区调查表》以社区(村)为单位,由调查小组组长会同社区残疾 人工作负责同志逐项填报。《社区调查表》填写后,由调查小组组长和调查 员签字。

  三、专项调查复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调查登记工作结束后,调查小组组长要及时组织调查员、陪调员对登 记质量进行全面复查。

  (一)复查的方法 复查主要采取自查、互查、议查等方式进行。复查中发现的差错,经 核实后予以更正。

  1. 自查。自查与登记工作同步进行,调查员每天都要将当天登记的调 查表,按照调查表填写要求,逐人、逐项地审核,特别要按照逻辑关系进 行检查,发现疑问及时核实,并据实更正。

  2. 互查。调查员在全部调查登记和自查完毕后,调查小组组长组织调 查员、陪调员或本社区其他调查员将所登记的调查表互相交换检查。如本社区只有一名调查员,则由调查员和陪调员一起对所登记的调查表进行检查;如本社区有两名以上调查员,则将每人登记的调查表进行交换检查。互查中发现的差错或疑问,经核实后予以更正。

  3.议查。对调查中找不到的调查对象,由调查小组组长召集本社区(村)干部和熟悉情况的居民进行座谈,请他们回忆,提供线索,尽量提高登记率。

  (二)复查的内容检查本社区(村)的《残疾人专项调查底册》中的人是否都调查了,不要有遗漏,调查表中每个项目的填写是否有错填漏填,是否符合项目提示要求,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合理等情况。应重点核查:

  1.调查表与调查底册残疾人姓名是否一致;

  2.残疾人证号填写的准确;

  3.调查项目是否有漏填、错填;

  4.有提示和跳问的项目要重点检查。四、社区(村)调查表封面汇总调查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对调查表整理汇总,填写《残疾人调查表封面》(附件3)。

  五、调查资料的整理上报现场调查登记和复查工作完成后,调查小组要按照《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资料的包装、上报和保管工作细则》的要求,整理上报。

  附件1:专项调查登记与复查工作流程图
       附件2:专项调查底册    
       附件3: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残疾人调查表封面
       附件4 残疾人享受基本服务状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