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无障碍客户端 网站无障碍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首页 欢迎访问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政务信息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 人事工作 联系信息 资讯信息 要闻 动态新闻 图片新闻 专题专栏 视频报道 相关知识 业务频道 康复服务 教育就业 文化体育 法律维权 辅助器具 爱心助残 汇爱服务 服务平台 残疾人证 生活保障 康复服务 辅助器具 教育培训 劳动就业 交通出行 居家无障碍 互动交流 热点问答 领导信箱 在线咨询 在线调查 我有需求 站内搜索 搜索 所在位置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 服务平台 > 残疾人证 > 残疾人证 > 残疾人证残损换新 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残损换新 服务范围:北京市户籍 服务时间:工作日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具体联系方式 办理条件 1、已持有残疾人证。 2、申请人所持有的残疾人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影响正常使用 办理材料 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残疾人证(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 办理流程 相关政策 1.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残联发〔2017〕34号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街道(乡镇)残联 常见问题解答 如何换领残疾人证? 答:残疾人证换领由残疾人携带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残疾人证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残联进行核验。核验后确实需要换领的由街道(乡镇)残联残疾人证管理工作人员在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发起换领,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市残联社服中心完成制证。发放新证时将旧证收回,由区残联统一销毁,并做好相关台账。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