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办公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社服中心   发表时间:2020-01-16 【字体:

       为做好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办公网络运行维护工作,现通过残联网站面向社会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

  二、响应人
  具备响应条件的相关机构(详见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三、委托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办公网络运维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述: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区信息化运维包含:办公电脑及外设、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会议室等设备维保及整体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
  (三)项目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项目经费预算:人民币35万元;
  (五)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月21日。

  四、采购文件领取、响应时间地点
  (一)公告截止日期:2020年1月23日15时;
  (二)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月19日9时至2020年1月23日15时;
  (三)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8号414室);
  (四)接受响应时间:评审当天,开始评审时间前递交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为: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
  (六)评审时间:由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另行通知;
  (七)评审地点: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具体地点由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另行通知。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二)具有三年以上网络维护服务经验;
  (三)具备政府有关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在过去三年参加的政府采购和政府项目中,没有不良履约记录的服务商。

  六、响应需提供的资料
  (一)机构资质证明;
  (二)机构法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年检证明复印件;
  (五)机构人员及组织机构情况;
  (六)机构过去实施项目的案例报告;
  (七)项目经费预算;
  (八)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及后续服务承诺。

  七、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相关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以中文书写,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机构资质证明、响应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证明响应人履约能力的文件(机构介绍、机构优势、相关业绩等);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近期取得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活动成果、项目实施纲要、时间安排和进展情况、项目经费预算、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4.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三)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详列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胶封装订成册;
  (四)响应人应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响应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响应报价应单独列表、密封,与相应文件一并送达;
  (六)响应书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现象;
  (七)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封皮上应有:
  1.清楚标明投递地址;
  2.注明所相应项目名称;
  3.响应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出现紧急情况造成采购不成功时,能原封退回;
  4.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响应人公章。
  (八)以下情况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没有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
  2.不具备采购公告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4.响应文件无响应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响应人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6.请响应人密封报价,报价文件填写规范,模糊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7.本项目采取内部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不可以分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茜联系电话:(010)63547108

       附件:项目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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