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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见闻与思考

  发表时间:2014-03-26 【字体:

   

  ——朝阳区残疾人工作考察团赴台考察报告

  ◎ 张寒冰

  由朝阳区区委副巡视员刘英男同志为团长的赴台湾地区考察访问团一行12人于2013年4月9日至20日赴台湾地区台北、台中、嘉义、高雄等地,对台湾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考察,并对4家残障人士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进行了参访和座谈,详细了解了台湾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历史及现状,并收集了相关的文献资料,收获颇丰。

  

  一.台湾地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现状

  

  1.总体状况: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分为视觉障碍、听觉障碍、平衡机能障碍、声音或语言机能障碍、肢体障碍、智能障碍、重要器官失去功能、颜面损伤、植物人、失智症、自闭症、慢性精神病患、多重障碍、顽性癫痫症、罕见疾病致身心障碍与其它等16个障碍类别,不同障碍类别以轻、中、重与极重等级标准区分。截至2011年6月底,台湾地区领有身心障碍手册的(相当于大陆地区的残疾人证)有109万人,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2万余人,占总人口的比率已升至4.7%。

  

  

  2、身心障碍类别构成情况:根据台内政部门统计, 2010年底,领取身心障碍手册的人数共107.6万人,占总人口的4.63%。其中:肢障35.99%,重器障11.22%,听障10.88%,慢性精神病患10.33%,多障10.16%,智障8.97%,视障5.17%,失智症3.03%,声语障1.24%,其它3.04%。

  

  3、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情况:台相关部门从上世纪70年代起开始摸索与试办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通过三次较大的修订,逐渐改变养护的单纯办法,转为救济、扶助自力更生,希望达成“一辈子照顾、无所不在的保护、全方位的服务”总目标。据了解,在残障人士就业、培训、康复、无障碍等方面,岛内已陆续出台30多项法规,保障残障人士权益。如在最新修订的《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各级政府应至少每三年定期举办身心障碍者生活需求调查、出版统计报告;建立由教育、卫生、劳动、民政、公安、消防等机关组成的汇报及通报系统;身心障碍儿童无法自行上下学者,应由政府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确有困难,无法提供者,应补助其交通费;非视觉障碍者,不得从事按摩工作;具有工作能力,但尚不足于进入竞争性就业市场之身心障碍者应提供支持性及个别化就业服务,对于具有工作意愿,但工作能力不足之身心障碍者,应提供庇护性就业服务;各级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员工总人数在50人以上者,应录用身心障碍者人数不得低于员工总人数2%;私立学校、团体及民营事业机构员工总人数在100人以上者,应录用身心障碍者人数不得低于员工总人数1%。未达标准者,应定期向劳工主管机关设立之身心障碍者就业基金专户缴纳差额补助费;其金额依差额人数乘以每月基本工资计算。

  

  台身心障碍者享有的福利

  福利服务

  

  中低收入生活补助

  居家服务及小区服务 

  托育养护费用补助

  早期疗育服务

  医疗复健

  低收入医疗补助

  社会保险自付保费补助

  辅助器具补助

  特殊教育

  就学费用减免 

  就学奖助金

  促进就业

  

   

  支持性及个别化就业服务

  定额进用保障就业*

  职业训练生活津贴

  创业贷款补助

  理疗按摩、按摩业管理及执业许可证之核发

  交通服务

  核发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识别证明 

  搭乘台湾地区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优待

  其它相关福利

  税捐减免:所得税免税额及免征使用牌照税

  进入风景区、康乐场所或文教设施半价或全免优待

  公益彩券经销商之申请

  

  

  * 台湾的“定额进用保障就业”相当于大陆实行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和残保金征缴制度。

  

  二、受访残障人士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情况

  

  在此次赴台访问期间,代表团共访问了新北市辅具资源中心、伊甸基金会复康巴士预约调度中心、布兰奇咖啡店(高雄市身心障碍者庇护工场)、高雄市身心障碍团体联合总会等多家机构。

  新北市辅具资源中心:是台湾地区第一家公办公营的辅具资源中心,主要功能是向大众宣传辅具相关资讯,为申请辅助器具补助政策的身心障碍者和失能老人等提供专业完整的辅具评估、使用度检测、强化后续追踪与辅导及现场试用等服务。其专业的团队式评估,大大减少了申请者往返于医院与政府办事机构的奔波之苦,让辅具需求者享有高品质的服务。新北市辅具资源中心还倡导“让二手辅具有个家” 积极推动辅具资源回收再利用机制。(二手辅具均由个人或社会组织捐献,经过专业消毒和维修保养后,免费提供给有需要的人士,避免资源浪费。)

  伊甸基金会复康巴士预约调度中心:复康巴士指的是载送身心障碍者的公共汽车(巴士)。与一般的巴士不同的是,复康巴士多加装了方便身心障碍者上下车的辅助器材,例如:轮椅升降机等。有些有固定的运行路线,也有些采取预约制点对点接送身心障碍者,提供专业接送,为残障人士就业、就医、上下班等服务。复康巴士是由政府自行运营,有些是政府委托租用车辆营运。

  以台北市为例,由台北市政府向台湾租车公司租用及伊甸社会福利基金会委托经营,数量80辆。使用者必须是户籍在当地并领有身心障碍手册的身心障碍者乘坐,每人每日限往返乘用一次,一般费率比照出租车费率之33%计算,共乘费率以66%优惠计算。公平、公正及公开原则接受民众预约申请用车,并将服务对象依障别等级区分为特A等级、A1等级、A2等级及B等级障别(以身心障碍手册或证明为认定基础)。

  

  设籍及障别等级

  身心障碍手册类别

  台北市民特A等级

  ·植物人

  ·重度以上下肢体障碍者(撑双拐或乘坐轮椅)

  台北市民A1等级

  重度以上视觉障碍者。(障碍等级注记重度以上者)

  台北市民A2等级

  不属特A、A1等级之类别障碍。(障碍等级注记重度者)

  台北市民B 等级

  ·所有类别障碍等级注记中、轻度障碍者。

  ·身心障碍

  非台北市民

  同特A、A1等级。

  

  

  预约订车服务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30分起至下午5时止。

  1.特A等级民众预约时段为乘车日前5日上午9时起。

  2.A1等级民众预约时段为乘车日前5日下午1时30分起。

  3.A2等级民众预约时段为乘车日前4日上午8时30分起。

  4.B等级民众预约时段为乘车日前3日上午8时30分起。

  5.非台北市民预约时段为乘车日前3日上午8时30分起。

  

  前五日

  前四日

  前三日

  前二日

  乘车日

  特A等级

  

  

  

  

  A1等级

  

  

  

  

  

  A2等级

  

  

  

  

  

  B等级

  

  

  

  

  非台北市民

  

  

     

  布兰奇咖啡店(高雄市身心障碍者庇护工场):庇护工场是台湾针对残障人士提供的保护性工作场所,希望在没有优胜劣汰的环境中让残障人士习得一技之长,并融入社会。庇护工场在薪资酬劳、工作时间和品质监督等方面有专门规定。目前,在台湾有许多公营单位和社会福利组织开设的庇护工场。布兰奇咖啡店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也是高雄第一家由企业申请设立许可的庇护商店。该店申请并经评审成为庇护工场后,得到了政府部门从就业援助基金中划拨的“开办费”、“设施设备更新费”、“房屋(土地)或车辆租金补贴”、“就业辅导员人事工资补助”、“行政费”、“庇护性就业者的保险补贴”等多种庇护工场设立及管理补贴费用。目前,该企业设置了7个庇护工作岗位和1名就业辅导员岗位。

  高雄市身心障碍团体联合总会:成立于1998年,入会的身心障碍团体共有60家(高雄市共有64家)。该组织以团结身心障碍团体,谋求身心障碍者最大福祉为宗旨;主要任务是整合高雄市身心障碍团体,加强互助与互动,促进团结;督促政府,推动身心障碍政策制订与执行;进行倡导,拓展并有效利用社会福利资源;从事高雄市全区域不分障碍类别的身心障碍福利事业和其它有关身心障碍的业务。

  在台湾的社会福利领域,“政府机构”或“公立机构”十分罕见,而民间公益慈善机构常常就被称为“社会福利机构”,是社会福利服务领域的主力军。政府和民间机构之间的关系是伙伴关系,政府主要通过制定法律、政策、规划和监管来对民间公益慈善机构进行管理约束和配置资源。

  台湾的民间组织共有两种,一种是社团法人,即是经社团局登记的民间组织;一种是财团法人,即是机构负责人成立机构前必须向政府缴纳一定的注册资金。各类基金会资金渠道来自教会、政党、企业、民间等各方面,人员的管理不是终身制,而是引入市场机制。对于台湾社团残障人士组织来说,他们都是自己策划项目方案,向当局申请,获批后得到70%的运行资金,另有30%的资金则是靠机构自己搞活动向社会进行募捐;财团法人民间组织的运行资金则是采取当局援助、社会支持、个人各承担三分之一资金。目前,台湾共有财团法人(包括基金会和社会福利机构)将近4000家,社团法人(包括私立医院、学校等)将近20000家。

  

  三.台湾地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给我们的启示

  

  发展民办机构是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方向。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光靠政府是不行的,在社会服务领域,有些事是政府不好做或做不好的。台湾的经验是靠民间力量来发展,民间机构的运营有其灵活性,正好可以弥补政府办福利机构的不足。大陆的情况虽然有所不同,但过去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就像在经济领域,当大陆的民营企业撑起“半边天”的时候,我们的经济增长就能快马加鞭。同样,在社会服务领域,大陆也应该放手发展民间机构,吸收民间投资,当民间机构成长起来的时候,我们才能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特别是在残疾人服务领域,有很多小众需求,如果政府投资兴办相关机构,其实很难形成规模效益,不如让民间机构去干,政府则在经济上给予一定支持。进一步说,政府办福利机构,很难摆脱“事业单位”存在的弊病,效率和效果都很难得到保证。让民间机构去办,可能会形成新的氛围和格局。

  政府要切实找准定位,不能建设、经营、管理“一把抓”。根据台湾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经验来看,政府部门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进行规划、监督和控制是可行的。也就是说,政府不要亲自下场打球,而是扮演制定游戏规则以及裁判的角色。同时,也用经济手段,如:补贴、奖励等去进行管理和调控。譬如:建残疾人托养场所,政府可先做规划,提出标准和要求,民间机构通过竞标来争取项目。中标建成后的机构完全根据运营成本来决定收费价格,经政府核定后实施,进行非营利经营。政府可按不同的项目及用途进行补贴一部分资金。在偏远的地方兴办,还可以给予特殊奖励。对于低收入和无业残疾人入住托养场所则由政府部分或全额负担。

  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业是极具潜力的新领域。台湾地区经济发展的起步时间和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都比大陆要早一些。就发展现状看,当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社会福利服务业也一定需要同步发展。当前,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拐点,至少在今后一段时间大力发展以服务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共识,而比较容易发展起来的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基本属于水到渠成的状态。以中国有1.4亿60岁以上的老人和9800万残疾人计算,其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占到30%以上,大约7000万人左右。如果按每4个人需要1个服务人员的话,我们就可以增加1800万个工作岗位。

  大陆与台湾的残疾人福利政策各具特色。台湾在服务个性化、服务标准化等方面较为成熟,对大陆正在全面推进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大陆残疾人事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在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发展迅速,成绩斐然。

  不论大陆也好、台湾也罢,“让残疾人融入社会,让他们生活得更幸福”是我们共同探索的命题。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顾一时更顾一世,共同探索促进两岸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好做法和好模式,让我们今天的所思所为真正成为坚实残疾人事业未来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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