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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看得见的追求

  发表时间:2014-03-27 【字体:

   

  ◎ 闫根旺

  前不久,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北京亲切接见了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获得者。笔者从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中获知,54名“全国道德模范”中有残疾人及亲友、残疾人工作者和助残者共计14名。这些人中,有残疾人4名,残疾人工作者1名,助残者2名,残疾人亲友7名。在被他们感人事迹感动的同时,作为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如何向这些道德模范学习,则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道德是什么?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基石,是人际关系和谐的基础。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出来的54名道德模范,他们都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普通人,他们之所以成为道德模范,就是因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多了一份坚持,把道德追求牢记心中,融入血液,成为他们的生命本身。他们是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践行者,是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良好风尚的排头兵。

  雷锋“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共产主义精神,张海迪的“不求索取、追求奉献”的海迪精神深深地影响了我们的成长,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建设。特别是海迪精神不仅激励了残疾人,甚至影响了那个年代的年轻人。近年来,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层出不穷。全国各地涌现出“助人为乐、奉献社会”的郭明义、“最美女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见义勇为”英雄高铁成等一大批时代的楷模。

  道德是一种实践的智慧,不仅在于认知,更在于践行;不仅在于明理,更在于做事。我们在礼敬道德模范的同时,更重要是如何学习、如何践行道德模范的精神。道德模范是社会时代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他们的事迹告诉我们,只要用心去做,每个人都能成为感动他人的人。我们在被感动的同时,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用一分分爱心善举,去学习他们持之以恒的做事精神,学习他们以善为乐的人生态度,学习他们默默奉献的优秀品德。学习他们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

  因为,人皆可以为尧舜——道德模范是我们看得见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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