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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工作设想与实践思考

  发表时间:2011-08-15 【字体:

◎社会办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管理、发展、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管理模式。

  关于“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定义有很多。结合北京市工作实际,由市委有关部门最权威的定义解释为:由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进行联系、管理和服务的联合型社会组织。

  一、北京市残联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背景

  (一)北京市贯彻中央精神完善组织体系的客观需要。

  十六大之后,“社会建设”一词被提出并逐步深化。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把“社会建设”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一部分,作出了构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新格局的战略部署,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的新要求。北京市委、市政府根据首都特殊地位和构建世界城市的发展要求,于2007年率先在全国成立了北京市委领导下的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市政府领导下的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社会建设工作。

  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北京市第一步是推动全市18个区县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属地管理”社会组织,实现了市和区县上下工作机构对接;第二步由社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按照“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进行“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授权工、青、妇、残联等10个人民团体作为市级第一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其中北京市残联负责市级残疾人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第三步是在认定第一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的空白点又认定了12个协会作为第二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两批共22家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基本实现了社会工作机构在市级层面的全覆盖。

  (二)北京市实现首都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时代需要。

  从现实情况看:一是残疾人社会组织总量大。目前全市残疾人社会组织达到177家,其中市级社会组织4家,包括1家残疾人基金会、3个残疾人协会;二是残疾人社会组织类型多。既包括基金会,也包括各类协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有企业性质的残疾人服务组织;三是社会组织服务的残疾人近万人,服务领域包括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托养、文化、体育等10多个方面;四是党建工作空白点多。全市接受调查的133家社会组织中党员人数为269人,平均每个社会组织中只有党员2人。只有12.1%的社会组织建立了党支部。这些数据充分表明,残疾人社会组织是一个“躲不开、绕不开、推不开”的现实问题。

  从科学发展看:一是讲政治促和谐的需要。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法人素质参差不齐、成立的社会背景复杂、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只有主动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才能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的政治领导,才能引领好残疾人社会组织,实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二是发展事业的需要。首先,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大量存在,这不仅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执政方向,而且也是今后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对象;在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两个体系”中,其提供的也是残疾人公共服务,也是残疾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职能定位以及工作实效

  (一)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具体职能

  北京市残联于2010年8月筹备成立市残联社会工作办公室,负责履行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工作职能,具体职责为三大类9小项:

  1、按照市委要求,承担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责任。主要包括团结带领残疾人社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在残疾人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和社会稳定工作共3项。

  2、按照市政府授权,承担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职责。主要包括负责残疾人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工作;负责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的初审;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共3项。

  3、按照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为残疾人社会组织发展、管理提供服务。主要包括加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为残疾人社会组织搭建服务平台;帮助残疾人社会组织扩大工作交流共3项。

  (二)工作实践和初步成效

  1、基本做到了全市残疾人社会组织“底数清、情况明”。

  一是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先后开展了《北京市残疾人NGO组织基本情况调查》和《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组织需求调查》两个大型调查活动,实现了基础工作的“三个基本”:基本掌握了残疾人社会组织的类型、总量和分布;基本掌握了每个社会组织运行现状及未来发展中资金、人才、党建等六大项55个具体项目的需求情况;基本实现了和每个组织的工作联系。二是开发了《北京市残疾人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平台》,目前正在进行数据的录入和汇总,努力实现信息平台的“三个对接”,即与每个组织的及时信息对接;与民政部门社团管理软件系统对接;与北京市残联基础信息库的对接。

  2、残疾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成立早、发挥作用好”。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空白点多的实际现状,市残联党组积极响应北京市委号召,于今年2月16日率先在全市22个枢纽型社会组织中成立了北京市残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成为市残联党组领导下的专项服务残疾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机构。

  成立后的党建工作委员会在两个大型政治活动中发挥了突出作用。一是及时传达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建工作委员会以领导集体学习、指导区县残联学习、动员社会组织党员学习等多种形式,在第一时间实现了中央领导讲话精神在所有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全覆盖,增强了社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二是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期间,通过党建工作委员会采取“走访调研、集体谈话、责任签约”等形式,成功实现了市残联党组提出的两个“零事故”目标,即全市177家残疾人社会组织“零事故”,社会组织服务的1万名残疾人“零事故”。目前,北京市残联上报的专项工作总结,市社工委专门发简报给予宣传推广。

  3、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组织“资金有力度、政策有保障”。

  一是多渠道进行资金扶持。两年来,北京市残联共投入600多万元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用于扶持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另外,北京市残联向市社工委共申请400多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培育市级残疾人社会组织品牌项目。如投资290多万元购买北京市残疾人艺术团到香港、北京大学、军营、社区共15场次的公益演出等。通过资金扶持的导向作用,“新机构发展起来,好机构品牌起来,差机构淘汰出去”的预期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二是建立政策的长效机制。按照“1+X”政策体系规划,将以《北京市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为总领,建立包括《残疾人社会组织资金扶持办法》、《残疾人社会组织行业自律》等文件在内的系列政策。去年制定的《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办法》,基本破解了新成立机构找业务主管单位难的问题。

  三、北京市残联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今后的工作设想

  (一)以又好又快发展首都残疾人事业为目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和任务目标。

  1、明确工作指导思想。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动力,以构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建设工作为根本目标,为实现残疾人社会建设与首都残疾人事业和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贡献。

  2、确定四个主要目标。未来五年社会工作的发展目标为:

  ––以“党的工作对残疾人社会组织基本全覆盖”为目标,达到3名党员数量的残疾人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

  ––以“依法、健康、积极”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业务指导、行业自律和清查退出等工作管理体系;

  ––以“项目基本齐全、服务基本规范、布局基本合理”为目标,新培育50家残疾人社会组织,将220家残疾人社会组织全部纳入政府扶持或购买服务范围。

  ––以“服务有特色、行业有品牌”为目标,创建以残疾人康复和托养项目为重点、其他服务项目为补充的10个残疾人社会组织服务品牌。

  (二)以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月19日,胡总书记在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和“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

  1、“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是北京市残联履行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新使命和新要求。北京市残联作为人民团体之一,将更加注重对社会组织政治上的领导,带领全市社会组织和各级残联一起同心同德干事业;将更加注重对社会组织业务上的指导,帮助残疾人社会组织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将更加注重“寓管理于服务”的工作理念,通过学术交流、专题论坛等多种形式,用服务赢得社会组织的信任和支持。

  2、“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重点要发挥好残疾人社会组织在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前提是要为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北京市残联将在今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做到对社会组织“指导有方向、发展有目标、工作有措施、支持有保障”;按照“内因+外因”共同驱动的原则,一手抓扶持发展,一手抓自律建设,完善好社会组织的行业标准、服务标准和评估标准,提高社会组织自我“造血”功能。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具体实践,力争让残疾人社会组织成为首都残疾人服务体系中“地位不容忽视、作用不可或缺”的排头兵和主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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