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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残疾人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发表时间:2012-02-10 【字体:

  ◎ 黄建华 赖 臻

  残疾人是一个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在国务院残工委、中国残联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建设残疾人工作首善之区为目标,初步构建起了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基本制度框架,“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残疾人事业取得了迅猛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了重大部署,从总体和全局上研究解决残疾人的民生问题。北京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等35个委办局主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出台惠及残疾人的政策,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投入不断加大。五年来,投入资金10亿多元为残疾人办实事,使30多万名残疾人直接受益。

  北京市残疾人事业有着完善的制度保障、文明的扶残助残环境和健全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下面一组数据将从侧面反映残疾人今天的生活:近20万北京市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18.4万人次残疾人获得康复救助,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5.5万名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1万名残疾人享受定期生活补助,3802户城镇残疾人家庭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房租补贴,4932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翻建了危旧房;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零拒绝”,“三免两补”政策和扶残助学工程确保了所有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全市就业残疾人总数达到8.7万名。

  展望新的五年,北京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目标是:率先形成更加完备、覆盖城乡全体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生活有保障、康复有条件、在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残健差距、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使首都残疾人事业在体制机制、保障水平、服务能力、社会环境和权益维护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让首都的残疾人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帮扶解难题 愁颜变笑脸

  2009年,北京市实施《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使全市城乡无业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按照规定,重度残疾人和其他残疾人的最低缴费标准由政府分别给予100%和50%的补贴,当年便有64419名残疾人享受缴费补贴4713万元,2010年这一数字分别增至83619名和6016.9万元。实现了福利性养老保障与养老保险政策无缝对接。

  北京市还将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无业残疾人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并对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助,确保残疾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在扶持就业方面,将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人群享受全市促进就业普惠政策,对残疾人实行公益性就业组织托底安置,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实行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残疾人创办小企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目前的50万元,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享受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就业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措施,保证了残疾人的就业权。

  市人力社保局通过与社会用工单位合作,开展残疾人在岗培训和定单培训,普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翻番,达到每人每年1100元,创业培训则增至每人2400元。据统计,“十一五”时期,全市参加各类培训的残疾人达到3.76万人次。

  此外,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还专门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台账;积极与企业联系,采集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实时发布岗位信息,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等。五年来,共推荐成功就业5124人次,举办6场残疾人大学生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2164人。

  北京市财政局:

  财政科学化 管理精细化

  一根价值几十元的拐杖、一个近二十万元的人工耳蜗、一台上百万元的残疾人康复专用器械……“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配合残联,调整支出结构,保障了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和残疾人服务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本市残疾人事业累计支出达到了64.36亿元,年均增长13.5%。

  64.36亿元残疾人事业经费,使近20万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18.4万人次残疾人获得了康复救助,本市也率先实现了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服务保障全覆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享有辅助器具免费配发或购买补贴服务;5.5万名残疾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逐年提高。11万名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重残无业人员和其他失业残疾人定期领取生活补助。同时,残疾人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障实现了全覆盖。残疾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分别达到90.4%和95%。4932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翻建了危旧房。3802户城镇残疾人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房租补贴。

  在市财政局的支持下,在全市创建了362个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出台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政策,为8.3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养老助残券,为6530名残疾人配发“小帮手”电子服务器。出资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为4万多户残疾人进行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全面实现了“居家无障碍”。

  截至目前,全市无障碍改造项目已经达到了8000多项,城市大型公共设施和奥运场馆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率达到100%。

  在残疾人事业投入资金逐步增加的基础上,北京市财政局将继续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提高管理水平,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残疾人在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得到制度保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特殊教育三免两补

  照亮残疾人求学之路

  老师授课时没有随意走动,说话的语速也放慢许多,以便让那些有听力障碍的学生可以清楚地看到老师的口型,“听”到老师所讲的内容。在北京很多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里,这种突出以残疾学生为本的“无障碍”的学习环境,让残疾孩子接受到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十一五”期间,市教委注重残疾人特殊教育优质、均衡、特色的发展方向,采取拓宽就学渠道、改善办学条件、加大扶助力度等措施,基本实现了义务教育“零拒绝”,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基本普及,高等教育权益有保障的目标。

  目前,全市22所特教学校共接受在读残疾学生3124人;5420名残疾学生在1208所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随园就读的残疾儿童达到479人;407名重残儿童少年获得了送教上门服务;盲、聋、智障三类残疾学生的义务教育得到巩固,视力、听力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北京联合大学的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达到了7个。

  过去五年,北京市教委将特教专项经费增加到1000万元,特教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统一提高到4500元;办学条件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先后投入4亿多元的建设资金不仅使8所学校陆续迁入新址,建设校园网、配备计算机等举措使特教学校实现了信息化。

  目前,北京市在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已全面实行“三免两补”政策,由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为此市、区县两级财政年均投入1000多万元。扶残助学工程先后对3660名残疾高中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大学生和研究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达932万元。

  北京市卫生局:

  基本康复服务 实现“人人享有”

  每隔一段时间,身患小儿麻痹症的李红芬都要到医院开点药,这天,看到这位腿脚不好的阿姨又来了,小保安赶紧协调排在收费窗口前的队伍。从2007年起,北京市卫生局加大力度为“老残孕”患者就医提供方便。处处为残疾人着想,不仅体现在医院卫生间改造、低位柜台、轮椅坡道等硬件设施的改善上,更落实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上。

  过去5年中,通过集合力量、整合资源,残疾人康复工作实现了向前期预防和后期康复并重的转变。全市建立起孕期保健及产前筛查、儿童残疾筛查、疫苗注射等一系列前期预防机制,出生缺陷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规范高效的康复医疗体系显露规模。从2008年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区县妇幼保健院及16家设有康复科的三级甲等医院,共同参与了1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各定点医院精心挑选骨干力量,配置齐全的康复设备,结合各自专科特点,为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精神各类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服务。

  在精神卫生工作方面,北京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服药制度。过去五年,免费服药2964例,金额共计200余万元。每年,北京市还多次为贫困精神残障者开展送医、送药、送温暖活动。据2010年统计,访视患者指导用药45140人次,向11092名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了价值56.2万元的精神科药品;同时提供了249人次的免费住院服务,免除金额为73.3万元,慰问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610人、金额合计15.4万元。

  此外,北京市卫生局还为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提供保障。部分涉农区县规定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费用由区县财政全额出资补贴。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绘无障碍路“天堑”变“通途”

  从“神州第一街”的长安街到京北回龙观的小巷里,从北京奥运会的主会场鸟巢,到各区县大中小学的体育馆里,从每天运载数百万人次、被称为“城市动脉”的北京地铁到朝阳路上一个普通的公共汽车港湾里,从皇家园林颐和园长廊坡道到城区5000余座公厕的洗手池旁……北京的无障碍设施在以几何倍数增长,而在北京城中,用妙手绘就无障碍设施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就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中,确定了一系列规划设计应遵循的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为规范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提供了依据,有力促进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实现规范化和系统化。

  多年来,北京市规划委还把监督检查作为保证无障碍设施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加大了对新建工程和改造既有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监督力度。对新建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本市相关强制性标准设计、审批、施工和验收;对既有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改造。对没有无障碍设计内容或者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设计方案不予受理。对无障碍设施工程未完工及有漏项、甩项的项目,不予工程竣工备案。正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一丝不苟才保证了北京无障碍设施的神速推进。

  北京市规划委制定的无障碍改造计划正在将残疾人的出行“天堑”变“通途”。下一步,市规委还将积极探索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系统化。在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的基础上,逐步在规划、建设及公共服务领域中增加“通用”理念,尝试建立无障碍环境评价体系,满足全体社会公众的居家生活、工作、出行的无障碍环境需求。

  北京市民政局:

  密织保障网络 生活更有尊严

  “物价稍微涨一涨,全家的日子就要紧一紧。”残疾人田怀一家里生活比较拮据。幸运的是,他的担忧已被纳入政府视线。

  2010年11月,北京市民政局向城乡低保对象每人发放了100元临时生活补贴,一个月后,又向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共发放生活补助2.15亿元。加之城市低保标准调整到480元后,重度残疾人补助不仅增加1.1的系数,还得到了40元的粮油困难补贴,加上百元的助残券,田怀一当月获得了近800元的补助。

  市民政局还加大了分类救助的实施力度,农村低保家庭中没有劳动能力的重残人,按照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享受救助;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残人,参照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待遇。

  在落实医疗救助政策方面,已纳入救助范围的残疾人及家属,门诊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按60%的比例享受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额2000元;患大病住院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可按60%的比例享受医疗救助,最高救助额为3万元。同时,建立了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城乡特困人员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制度。

  2009年3月起,社会办残疾人福利机构每收住一名残疾人每月资助从50元提高至100元。低保家庭不能自理老年人入住定点社会福利机构,每人每月补贴1100元;2010年,民政等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选出26家养老机构,托养重度残疾人,并按照托养老年人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市民政局还协同推进“安居助残工程”。过去五年,共有3802户城市残疾人低保家庭享受了廉租房政策,得到了租金补贴或减免;对493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危旧房改造,翻建房屋2.37万间,实现了“无农村低保残疾人危房困难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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