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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举办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辅导报告会

  发表时间:2010-05-14 【字体:

◎ 人事部

  3月5日下午,市残联系统在市残疾人活动中心举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辅导报告会。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副处长(调研员)杜彩霞就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作了辅导报告。报告会由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齐静主持。市残联党组、理事会所有成员,机关全体及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170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杜彩霞副处长以《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为主题,从正确认识《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系统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主要内容、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正确理解和全面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等五个方面,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全面透彻讲解。

  通过学习辅导,各级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重要地位和作用有了更深刻地理解,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基本条件、任职资格等主要内容有了准确把握和清晰认识,从而增强了组织人事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对正确实施《干部任用条例》、保障干部权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拔任用干部不正之风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辅导报告会后,党组书记、理事长齐静就进一步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和推进学习型残联建设进行动员,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形成宣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良好氛围。《干部任用条例》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拔任用干部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市残联党组和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全面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实质,达到领导干部熟悉,人事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的要求。要准确掌握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做到融会贯通,运用自如。要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市残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水平。

  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建设学习型残联,促进首都残疾人事业科学快速发展。建设学习型残联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途径,是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残联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要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学习交流,宣传先进典型,在市残联系统树立重在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的残疾人工作者干部队伍,推进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机关建设,为加快推进首都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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