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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创新 科学发展 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发表时间:2010-10-11 【字体:

——在北京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齐静

  此次全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17号文件精神,总结工作,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创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新局面,为加快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一、全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在中国残联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初步建立。18个区县残联机构得到进一步加强;317个街乡镇成立残联,70%的街乡镇残联实现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个单列”;5556个社区、村成立了残协,初步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残疾人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

  (二)基层残疾人组织队伍得到明显加强。区县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街道、乡镇残联从2003年开始,陆续配备了317名正科级专兼职理事长和398名协管员;社区、村残协通过公开选聘、竞争上岗,共聘用5266名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工作在基层基本上做到了有组织、有设施、有人管。

  (三)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残疾人组织活跃在基层,发挥密切联系残疾人的优势和服务设施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就业、技能培训、心理咨询、日间照料、辅助器具租赁等10多项服务,使残疾人的很多困难和问题不出社区、村就得到了解决。目前,全市街乡镇和社区、村两级建成300多个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380多个职业康复站,基层残疾人服务设施面积达到20多万平方米,初步形成了以区县级残疾人服务设施为骨干、以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站为基础、覆盖全市的服务网络。

  (四)基层残疾人组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通过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人家庭。通过开展残疾人素质教育工程、快乐残奥、“走进残疾人、了解残奥会”等系列活动,组织和引导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开展社会助残等活动,组织15万名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送教上门、送技术下乡、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进一步营造了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逐步显现。各级残联组织积极探索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的新途径、新方法,仅去年一年投入500多万元,对60多个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扶持和专项扶持;通过举办论坛、专题调研、组织参加北京社会活动周宣传展示等多种形式,积极培育和促进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发展。全市共注册、登记120多家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从事残疾人托养、孤独症患儿和精神病人康复、为盲人讲电影等多种活动和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补充,努力满足残疾人多层次、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五年来,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先后六次在中国残联举办的全国性会议上介绍做法和体会,有60多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务院残工委、中国残联的表彰。有3名基层残联理事长成为全国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三八红旗手。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体会是:一是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是关键。朴方主席、新宪书记等中国残联领导多次来北京视察指导工作,对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给予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区县委、政府积极帮助残联组织解决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突出问题,保证了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不断发展和进步。二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是保证。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每前进一步,都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深入调研、出台政策、具体指导的结果。近年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区县残联班子建设、街道乡镇残联建设、残疾人党员队伍建设、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农村残疾人组织建设等9项课题调研,出台了10多个政策性文件,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整体水平逐年提高。三是各级残联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是基础。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关键在人、在人才、在班子。几年来,我们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培训强素质,从提高干部的能力入手,不断加强基层残联班子和干部、骨干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开展。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有效的方法。根据城区、近郊、远郊区残疾人工作的不同基础和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坚持灵活、务实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抓住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社区等机遇,顺应大局,部门联动,培养典型,以点带面,有效地推动了基层组织建设健康发展。

  首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中国残联的关怀指导,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离不开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和全市近100万残疾朋友,向对北京市残疾人工作和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给予一贯支持和指导的中国残联,向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委、市编办、市政府研究室、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委等相关部门领导,向所有关心、支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向长年辛苦工作在基层第一线、为残疾人事业默默奉献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是今年年初开始启动的,是市残联会同市政府研究室、市编办、社会工委、市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经过半年时间专项调研的成果,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的。为落实好“实施意见”,市残联还配套下发了《北京市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北京市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标准》等文件,残疾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与管理办法,也将于近期印发。这些文件的出台,是继2003年我市出台五部门1号文件后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又一个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这些文件的制定和落实,必将对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实施意见”共分五大部分十项内容,分别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层残联机构设置、干部队伍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

  第一部分: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总要求,以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首都社会建设新形势,坚持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城乡统筹、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合理规划布局、配齐配强人员、明晰职责定位,加快构建覆盖首都城乡所有残疾人的“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组织网络,努力建立一支爱岗敬业、人道奉献、务实高效,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为全面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促进首都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第二部分:完善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机构。

  从区县残联、街乡镇残联、社区村残协三个层面分别提出要求:

  (一)加强区县残联建设。区县残联承上启下,地位重要,作用明显,针对调研中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意见”重点规定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按照残疾人总量增长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区县残联人员编制,使之逐步和所处的地位以及担负的任务相适应;二是逐步规范区县残联工作人员待遇,重点是对事业编人员规范工资收入,以更好保护和调动干部骨干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按照“四部一室”的总体框架,逐步规范区县残联内设机构,切实明确职责,理顺工作关系。

  (二)完善街道、乡镇残联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随着残疾人工作不断深入,各项政策陆续出台,残疾人需求日趋增多,基层残联任务日益加重,对残联理事长和残疾人工作者专业化、知识化、社会化的要求日益提高。目前,全市还有近三分之一的街道、乡镇残联没有配备专职理事长,难以保证基层残疾人工作的落实。为了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残联建设,“实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街道、乡镇残联组织机构,所有街道、乡镇残联都要配备专职理事长,增加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增强街道、乡镇残联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社区、村残疾人协会。从2001年开始,通过10年的努力,全市目前建立了5556个社区、村残协,他们在了解需求、反映呼声、活跃基层残疾人工作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建设,“实施意见”规定:根据残疾人数量和任务量的分布,为残疾人在100人以上的社区、村增聘一名专职委员。针对当前专职委员待遇偏低、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残联专门制定了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强调把好选聘关,规范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强化培训,提高专职委员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三部分:加强对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培育、引导和服务。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强调民办服务机构作为残疾人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要求各级残联组织要发挥残联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配合民政和社会建设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办法,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和服务规范及标准,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鼓励和促进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发展,不断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目前,市残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与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扶持政策。各区县残联要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联系、培育、规范管理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民办机构的作用,努力满足残疾人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第四部分: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

  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重点是抓好区县残联干部队伍、街(乡镇)残联理事长、残疾人协管员、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四支队伍”的建设。“实施意见”强调,要将基层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区县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大交流、使用和培养的力度。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强对基层残联干部和骨干的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把街道、乡镇残疾人工作协管员和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作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规划,同步发展。规范残疾人协管员、专职委员管理,健全完善选拔、培训、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的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第五部分:努力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的服务功能。

  强化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是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立足点和着眼点。“实施意见”强调指出,各级残疾人组织要详细了解掌握本辖区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变化,根据残疾人的多样化需求,通过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及时便捷的个性化服务。重视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开发利用,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三、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会议精神的落实

  一是要及时汇报,认真学习传达。会后,各区县残联要及时召开理事会,进行传达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要将此次会议的精神,向区县委、政府领导及时进行汇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解决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区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科学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要及时组织基层残联学习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对照检查,查找问题和差距,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是要积极推动会议精神的落实。各区县残联要把抓好此次会议精神的落实作为今年和今后几年残疾人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党组、理事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折子工程,进一步落实责任。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制定好落实“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按照中国残联要求,深入开展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新一轮达标创建工作,以创建为抓手,推动会议精神的落实;要结合实际,开拓创新,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推动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0年是我市残疾人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让我们在中国残联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为促进首都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为实现“三个北京”目标,建设世界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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