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推进社会建设中发挥残联组织作用的几点思考
◎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齐静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等1+4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首都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重要任务,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并将残联组织列为首都社会建设的“枢纽型”组织之一。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到残疾人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将发展残疾人事业融入首都社会建设的大局之中,在更高的起点上加快发展。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委第十指导检查组结合各人民团体工作的实际情况,举办了这次交流研讨会,必将促进各人民团体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在推进首都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北京市有99.9万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49%,涉及260万家庭人口,分为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六类残疾,这是一个人口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关爱帮助的社会群体。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1988年11月,成立了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其任务是:代表全市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法律赋予和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特别是残联组织成立二十年来,残疾人事业从一个较低的起点起步,由小到大,从以救济为主的福利工作,逐步发展成为包括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维权、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预防等领域在内的广泛的综合性社会事业,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比较系统的业务体系、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和科学的思想理论体系,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走出了一条适合国情市情、具有特色、科学发展的道路。
一、近年来,残联组织在社会建设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在中国残联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残联组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进社会建设中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残疾人状况。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了50多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将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和全市就业再就业重点对象,每年把解决残疾人就业、康复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计划,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有力促进了残疾人状况改善。全市有4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康复服务覆盖面达到85%。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7万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占有劳动愿望和就业能力残疾人的85%,帮助1.4万农村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摆脱了贫困。有10万多名残疾人享受到政府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定期生活补助,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面超过80%。
二是大力推动人文环境建设,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筹办奥运会残奥会,加快了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步伐,全市无障碍改造项目达6000多项,为500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长城、故宫、首都机场等公共服务场所实现了无障碍,为残疾人出行、生活、沟通带来了便利;百万奥运志愿者热情为残奥会和残疾人提供服务,助残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残疾人捐款捐物每年在1000万元以上,全社会关爱扶助残疾人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是充分发挥残疾人的主体作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乐观进取,综合素质明显提高,积极投身首都建设,参与奥运、奉献奥运,在社区涌现了近万名残疾人骨干,1000多名残疾人成为技术能手和致富明星、50多名自强模范受到全国表彰,全市34名残疾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残疾人在国内外残疾人体育、文艺、职业技能等重要比赛中获得奖牌654枚,充分展示了残疾人的特殊才能和自强风采。
四是坚持求真务实,注重打牢基础,着力改善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各级残联组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加快改善残疾人的服务条件。目前,基本形成了市、区县、街乡镇和社区(村)四级残疾人组织体系;近5000个社区(村)成立了残疾人协会,残疾人专职委员5000名;建立了150个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和220个残疾人职业康复站,残疾人不出社区就可以得到康复、教育、培训和文体活动等服务;市、区县两级残疾人服务设施总面积达到10.9万平米;全市现有特教学校23所,职业培训机构38家,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20家,残疾人维权机构19家;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服务,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丰富活跃。
二、创新残疾人管理和服务的理念,实现残疾人工作领域的“六大转变”,积极推进“三立”工程建设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这些年来,我们通过转变残疾人事业管理建设理念,不断创新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思路和举措,逐步建立起残疾人事业法律保障、政策扶助和社会支持系统,实现了残疾人工作领域的“六大转变”。
一是残疾人医疗卫生保障由过去的对已残人员进行救治和康复,向加强前期预防和后期治疗康复并重转变。北京市目前已经建立起定期保健检查、儿童疾病筛查、疫苗注射、社区慢性病干预等一系列前期预防机制。建立起“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早期康复机制,及时免费为12万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明显减轻残疾的严重程度。
二是残疾人教育从过去重点巩固发展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向构建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转变。北京市初步建立了以特教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其他形式为补充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体系,率先实现了残疾少年儿童的免费义务教育。目前,全市有23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校残疾人学生2700多人;有4500多名残疾学生在965所普通学校的3200多个教学班随班就读,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8.9%。在发展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学生中、高等教育,北京市选择了15家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园就读试点,在3所特教学校开办了残疾人高中职业教育,成立了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开办了残疾人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教育,残疾人大学生招生规模从过去每年几十名增加到现在的300多名。通过发展教育,极大提高了残疾人的整体素质和参与社会的能力。
三是残疾人就业从过去单一的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形式,向建立健全以分散按比例就业为主渠道的全社会就业支持系统转变。主要通过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市政府向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用人单位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大对残疾人的培训等方式,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每年新增残疾人就业3000名。
四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从过去单个的、临时的救助,向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普惠加特惠的制度保障转变。近年来,北京市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和“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所有残疾人有效纳入其中,给予特殊优惠照顾,实现了医疗、养老保障的全覆盖。在城镇,建立了“一老一小”和劳动年龄段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对劳动年龄段的贫困及重度残疾人实施全额政府补贴;在农村,各区县普遍对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应缴部分给予补贴。建立城乡无保障老年人福利养老金制度,按月给予200元生活补贴,残疾人是其中受益最多的群体之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分类救助,出台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政策,有10万多名残疾人被纳入低保和定期生活补助范围,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五是无障碍建设由建造单项设施,向创造整体无障碍环境转变。新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普遍配套建设无障碍,全市无障碍设施重点改造项目达6000多项。长城、故宫、颐和园在注重保护文物的前提下,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在交通无障碍方面,配备了2835辆低底盘的公交车,目前运营的8条地铁线中,至少保证每个站点有1个出入口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由公共场所延伸到家庭,完成500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在推进设施无障碍建设的同时,十分注重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建立残疾人信息交换平台,在公共服务窗口推广使用手语、盲文,开办广播电台“温馨之声”专题节目和电视台新闻手语节目等,努力为残疾人融入社会开辟更多的渠道。
六是残疾人管理服务由过去主要针对个体需求实施帮扶,向常态化与综合性服务转变。150个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2100个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备站点建到了社区、农村,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建立183个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吸纳了5000名智力残疾人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参加劳动。扶持400家盲人保健按摩店,安置了1700名盲人就业;为2万多名聋人、盲人发放闪光门铃、写字板,出台了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全覆盖政策,这些都表明我们的管理和服务正朝着满足残疾人类别化、个性化需求的方向发展。
更新残疾人事业管理建设理念,改变传统的针对残疾人的福利和服务,积极推进残疾人“三立”系统工程建设。 “起立”工程,指政府通过加强医疗、康复救治,提供相应的辅助技术和辅助器具,使残疾人身心得到康复,功能得到增强,让残疾人从病床、轮椅上站立起来,成为健康的人,主要针对残疾少年儿童。“自立”工程,指政府通过创造无障碍的环境和条件,让残疾人获得平等的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利用自身能力去生活、学习和工作,实现在社会的“自立”,主要针对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助立”工程,指政府、社会和个人提供必要的帮扶和支持,让残疾人更好地自理生活、独立生活,主要针对老年残疾人。“三立”系统工程建设改变过去被动的“给、救、扶”的救济供养观念,强调了残疾人作为独立的社会人的自我价值和主体作用,体现了对残疾人的尊重、关爱与支持,明确了政府、社会和个人在促进残疾人发展中的角色和职责。
三、在推进社会建设中,继续发挥残联组织作用的主要思路和工作打算
2008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对新时期残疾人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指出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同时,要求各级残联要切实履行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残疾人服务,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市委书记刘淇同志在市残联五代会上提出,要把北京建设成为残疾人工作的首善之区,要求各级残联组织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整合各种服务资源,搭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平台,全方位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市委常委梁伟同志也多次要求残联组织必须走向社会建设的第一线,坚持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倾听残疾人的呼声和要求,保持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协助政府研究政策,把社会上面向残疾人工作的各种力量凝聚起来,把各种组织都团结起来,共同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这些指示精神都对残联组织如何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市残联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社会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对于残联组织如何发挥好“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进行了广泛研讨,形成了以下主要思路和工作打算。
(一)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枢纽型”社会组织是同类型社会组织的联合型组织,残联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其枢纽和龙头作用。一是要更加密切地联系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友。残联组织的服务对象是残疾人及其亲友,只有更多地了解残疾人,贴近残疾人,代表残疾人,残联组织才有更多的主动权和发言权。要倾听残疾人的呼声,了解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把残疾人的呼声和要求及时反映给政府有关部门,争取出台更多惠及残疾人的政策,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同时,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给残疾人群众,真正代表好,实现好,维护好残疾人的利益。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通过基层调研,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教育就业和发展残疾人服务业等重点难点问题上,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协调,争取能够尽早尽快地出台一批惠及残疾人的政策。二是要更加密切地联系各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发挥残联组织团结和引领作用,将性质相同、业务相近的社会组织联合起来,进一步形成合力,促进共同发展。从目前情况来看:(1)民间组织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希望政府能够出台一些帮扶政策,支持和帮助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2)民间组织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复杂,如何加强规范管理,依法管理,使他们依法开展工作,还需要认真研究;(3)民间组织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业务领域很广泛,有的与国外人权组织联系密切,有的受到国际上民间组织的资助。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团结他们,发挥他们的作用,更好地为残疾人事业服务,为社会建设服务。前段时间,我们在对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和调研时,发现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扶持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补贴和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业。三是要更加广泛地动员全社会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充分利用社会化的工作方式,把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力量凝聚起来,气氛烘托起来。要整合政府资源,动员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完善措施时充分考虑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的需求;要整合社会团体的资源,动员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公益组织努力为残疾人服务,在全社会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与社会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残联组织在推进社会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对于团结带领残疾人,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快乐残奥”等大型活动,充分发挥了残联组织体制的优势,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目前,我市残疾人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全市18个区县和310个街道乡镇成立了残疾人联合会,近5000个社区、村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体系。
当前,我们要适应首都社会建设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市、区县、街乡镇和社区(村)四级残疾人组织体系,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要加强区县残联和乡镇残联的组织建设,特别要解决好区县残联的机构、编制和人员队伍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把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与社区组织培育发展的整体要求结合起来,通过密切与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联系增强服务能力。三是要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鼓励社会工作者从事残疾人服务工作。我们希望将社区残疾人协会作为社区社会组织的一个重点领域加以推进,并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实行备案管理、加强资金支持等形式,积极为促进社区残疾人协会健康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和政策支持。要逐步健全残疾人工作队伍管理机制,完善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规范残疾人工作队伍的岗位设置,薪酬待遇、考核评价和权益保护机制,切实提高残疾人工作队伍的服务水平。
(三)加大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服务残疾人群众是各级残联组织的宗旨,为残疾人服务要深入到每一个社区,惠及到每一个残疾人。一是转变为残疾人服务的理念。目前,残疾人事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为残疾人服务的理念也应做出新的调整,即从点的机构服务向纵深基层延伸,从服务部分残疾人向服务全覆盖转变;残疾人管理服务也要从过去主要针对个体需求实施帮扶,向常态化与综合性服务转变,始终把满足残疾人的需求作为残疾人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不断完善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网络。坚持公益性质,积极推进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以政府直接提供服务和购买服务等形式相结合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008年,我们抓住奥运契机,在社区创建了150个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到2010年将在全市每个街道、乡镇建设一个示范温馨家园,为残疾人提供各项综合服务。同时,我们还要全面推进居家助残服务,依靠社区服务组织、助残志愿者和残疾人亲友,为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其他家政服务,努力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残疾人及其家庭。健全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把基本医疗服务信息、康复服务信息、志愿者服务信息、社会团体的群众自助信息纳入进来,为残疾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咨询服务。三是创新为残疾人服务方式。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要重点在基层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类别化服务。对于残疾儿童少年,要重点提供康复和教育服务,对于劳动年龄段残疾人,要重点提供培训和就业服务,对于老年残疾人,要重点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我们还要积极发展智力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的职业康复劳动服务和重度残疾人的托养服务,在服务产品的提供上,体现满足个性化、类别化的需求特点。
(四)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协调管理的职能作用。残联组织根据法律赋予和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政职能,例如:颁发残疾人证、征缴和管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残联在管理上更多体现在统筹、协调残疾人事业方面。在管理中完善机制,在管理中加强协调,在管理中完善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联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残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使残疾人事业能够摆上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协调发展,这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二是发挥政府残工委的作用,残工委秘书处设在残联,要积极发挥好残疾人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争取政府各部门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做到相互配合,分工协作。三是加强对残疾人事务的社会管理,残疾人事业是一项领域广阔的综合性社会事业,动员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做好这项工作的社会基础。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关爱、帮助残疾人的新残疾人观。
四、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要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特别是将各人民团体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社会事业发展的合力。比如:志愿服务工作。团市委是提供志愿者的部门,有人力资源。市残联是需要志愿服务的部门,需要大批量志愿者在社区为残疾人进行志愿助残服务等。市残联与团市委要加强沟通和协调,进行有效衔接,把这项工作做实。市科协有专家队伍,有技术人才,建议可以为残疾人搞一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残疾人实施脱贫致富项目。市文联也可以搞一些文化下乡助残活动,宣传残疾人事业,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等等。前期,市残联与这些部门进行了很好的合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希望今后要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经常召开有关社会建设工作专题研讨会。通过研讨会,研究解决在推进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例如民间组织注册问题、如何依法更好地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等,从研究规划、制定标准、完善政策、给予扶持、健全体系等方面,对民间服务机构的发展进行鼓励、引导和服务,使其发挥更好的作用,成为社会公益事业的有益补充。
以上是我们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发挥残联组织作用,推进首都社会建设方面的几点思考,还很不成熟。我们要认真地向各兄弟单位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市委1+4系列文件精神,积极探索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推进首都社会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