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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三十年

  发表时间:2009-06-16 【字体:

◎ 张 悦

  我是一名残疾人,肢体上的残疾给予我行动上的不便,但它不影响我的头脑。命运虽然从一开始就给予我磨难与考验,就像改革也会有阵痛、有挫折、有彷徨,但我仍觉得自己生命中三十年的时光是那么美好。当邓小平同志在“十二大”上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崭新的命题时,我也和其他“祖国的花朵”一样背着书包上学了。

  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和同学们一起欢唱、一起学习、一起玩耍,有尊敬的师长,可爱的同学,还有那么新奇的世界等待我去探索。

  1991年,我上了高中,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正式实施,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残疾人能够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给残疾人更多的关照,使残疾人得到更多的实惠。在学校里,我第一次接触了电脑,扔开纸笔,学会用键盘敲出自己的名字。这是一个多么神奇的机器,《小灵通漫游未来》原先只是床边的童话故事,现在却一一实现。

  1994年,国家出台了《残疾人教育条例》(第161号主席令),明确规定“普通高级中等学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我顺利地考上了大学,与其他健全人一样行使公平受教育的权利。在那之前,大多数残疾人无论成绩多么优秀也会被高等院校拒之门外,而现在则只要成绩合格就能入学。从1998年起,为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鼓励残疾人发挥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解决残疾人受教育难等突出问题,北京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政策措施,采取了补贴残疾人学费等多种形式资助残疾人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他们的学业,培养出一大批学有所成的残疾人人才。2007年,仅通州区就有354名残疾人学生得到“扶残助学工程”的资助,总计25.9万元。三十年来,残疾人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范围不断扩大,特殊教育越来越受到关注,残疾学生入学率有了显著提高,被普通高校录取、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人学生逐年增多。我为能有更多的残疾人兄弟姐妹有机会接受更高层次教育,不因家庭贫困等因素失去改变自身和家庭命运的机会而欢欣鼓舞。

  1998年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伴随大学的扩招,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国家已不再包分配,大学生就业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一年我大学毕业,迈入人生新的征途。残疾人本身先天就处在劣势,再加上社会观念等原因,就业的困难更大。几经周折,区残联作为残疾人自己的组织接收了我。我觉得我有学历、有技能,有了这个岗位使我能够学有所长,实现人生价值。2007年《残疾人就业条例》开始施行,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残疾人就业的权利,鼓励残疾人自食其力。我要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残疾人朋友们,只要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我们同样是对社会有用的人。

  改革开放以来,公众对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认识发生了深刻变化,残疾人自强不息的事迹和广泛开展的扶残助残活动,有力地影响着社会,改变着社会风气。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为残疾人量身定制的各项社会保障和扶贫救助措施普遍落实,无障碍设施正在城乡间广泛建设和改造。残疾人参与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来,和全国人民一道奔小康,成为创造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十年来,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影响进一步扩大。2008年残奥会的胜利召开,传递给我们的不仅是掌声与泪水,它使中国与世界拥抱,使健全人与残疾人相敬共融。三十年,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只不过是短暂的一瞬。就在这弹指一挥间,我们悄然改变着……改,是历程;变,是结果。我想:再过三十年,我们的未来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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