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

转载:学习交流之公益性岗位补贴有期限吗?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25-07-20

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是我国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组成是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措施,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