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试行)(京残发〔2016〕90号)

  发表时间:2016-12-31 【字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试行)


各区残联、文明办、民政局、社会办、工会、团委、妇联、志联:

  为深入贯彻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志愿助残工作的通知》(中残联发〔2015〕19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6〕8号)、《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志愿助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志愿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志愿助残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倡导、部门支持、残联协调的作用,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项目化运作、专业化支撑、体系化保障,推进志愿助残工作信息化、常态化、科学化,着力扩大助残志愿服务的有效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打造助残志愿服务的北京品牌,为推动首都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和社会文明进步,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发展。把志愿助残工作纳入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融入全市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和体系布局,融入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动城乡不同区域、各部门系统不同领域的志愿助残工作协调发展。

  坚持立足需求,创新发展。加强助残志愿服务供给侧改革,强化供需匹配、精准对接,有针对性设计开发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加大新技术手段运用力度,优化志愿者与受助者对接平台,进一步增强助残志愿服务的便捷性和实效性。

  坚持重点培育,协同发展。积极培育助残志愿服务组织,重点扶持社区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加强助残志愿服务骨干人才培养和专业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志愿助残基层终端服务平台建设,营造良好发展条件。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志愿助残工作体系。志愿助残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志愿助残组织进一步规范,建成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志愿助残队伍进一步加强,2020年前全市实名注册的助残志愿者总数占常住人口比例不低于5%;志愿助残服务的有效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有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志愿服务;志愿助残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大社会宣传、人才培养和阵地建设力度,营造扶残助残的文明社会氛围。

  二、完善志愿助残组织管理体系

  (一)健全志愿助残工作领导体制。志愿助残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推动建立市委、市政府倡导,市政府残工委指导,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首都文明办、市民政局、市社会办、市总工会、市妇联等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各相关单位广泛参与的助残志愿服务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市、区两级助残志愿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助残志愿者协会,进一步整合助残志愿服务资源,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助残志愿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助残志愿者的日常管理,依托“志愿北京”信息平台,规范助残志愿者招募和实名注册。加强助残志愿者的培训管理,注重培训考核评估,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切实推进助残志愿者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行助残志愿服务台账管理和记录制度。助残志愿服务组织要依托“志愿北京”平台逐步建立志愿服务台账,实现互联互通,服务记录能够转移和接续。实施推广助残志愿者星级认定制度,提高市民参与助残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要把平时常态化志愿服务同节日活动式志愿服务有机结合,推动助残志愿服务经常化、社会化。

  (三)培育发展助残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党建引领、政策引导、重点培育、项目资助等方式,每年建设不少于50个内部治理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性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的党建工作,总结推广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经验,加强内部治理和外部评估,引导带动其他助残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健康发展。鼓励符合登记条件的助残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积极帮助助残志愿服务组织协调解决注册登记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在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优先支持,促进助残志愿服务组织依法规范发展。实施公益微创投项目和小微计划,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政策扶持等措施,加大对社区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的培育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对助残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建立专门的志愿助残孵化基地。加强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助残志愿服务组织诚信退出机制,完善综合评价体系。

  三、推动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

  (一)强化助残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积极探索“互联网+助残志愿服务”,充分利用“志愿北京”信息平台和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助残志愿者资源库和残疾人志愿服务需求信息资源库,及时有效匹配志愿服务供给与需求,开发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发布、对接、评价、反馈、激励一体化信息平台。健全完善助残志愿服务信息采集、动态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开发助残志愿服务大数据。推广“菜单式”志愿服务经验,鼓励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公开本组织志愿者技能、特长和提供服务时间等信息。各级残疾人组织要及时了解、向社会公开残疾人志愿服务需求信息,积极主动做好志愿者与残疾人之间的对接工作,使残疾人获得及时有效的志愿服务。

  (二)完善助残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坚持供给侧改革思路,注重在社会关注、残疾人急需、志愿者能为的领域,设计开发多样化、类别化、个性化的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发挥志愿服务拾遗补缺的作用,聚焦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出行、困难救助、生活照料、法律援助、精神慰籍等方面的特殊需求,组织实施一批门槛低、易操作、广覆盖、可复制的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努力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接地气、顺民意、暖人心的志愿服务。积极支持助残志愿服务组织承接助残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鼓励助残志愿服务组织依托各种服务平台和基地创新开发特色服务项目。推广“社会工作者+助残志愿者”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发挥志愿者来源广、数量多、热情高、成本低的人力资源优势,形成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协调配合、共同开展服务的格局,努力提高助残志愿服务项目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打造助残志愿服务品牌。总结推广志愿北京之阳光助残、送教上门、温馨家园专业助残等成熟项目经验,进一步完善“邻里守望”“阳光助残”和“手拉手”“结对子”等志愿助残品牌服务模式。发挥北京高校多、部队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多的优势,依托残联系统已经建成的温馨家园、职业康复站、扶贫基地等各类服务机构,开展定点帮扶、结对帮扶、合作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助残志愿服务。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党员助残志愿服务岗”,推动助残志愿服务进社区、进机构、进家庭。依托残疾人特殊需求,提供居家康复、日间照料、上门送餐、无障碍出行、代办代购等特色志愿助残服务。举办助残志愿服务项目创新大赛,开展公益创投和公益创业项目评选,着力打造阳光助残志愿服务北京品牌,不断提升助残志愿服务在各行业、各领域的社会影响力。

  四、深化助残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一)壮大专业助残志愿者队伍。发挥体制优势、专业特长,整合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其他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专业人才资源,依托各级残联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充分动员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助残志愿服务,鼓励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志愿者运用专业理念、知识和方法,从事助盲、手语、法律、心理咨询、康复、就业指导等专业助残服务,逐步建立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专业助残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增强专业助残志愿服务能力。

  (二)发挥榜样人物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北京榜样、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先进人物的引领示范作用,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加入助残志愿者队伍,形成人人参与助残志愿服务的社会环境。推广“志愿家庭”行动计划,推动以家庭为单元参与助残志愿服务,发挥志愿服务的育人职能。

  (三)鼓励残疾人参与志愿服务。倡导志愿服务残健融合互帮互助,积极鼓励残疾人及其亲属组建志愿服务团队,在登记注册、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员培训等方面予以特殊支持,引导其就近就便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创新志愿服务参与机制,开展轻残帮重残活动,促进残疾人之间互相帮助,引导带动更多的市民及其家庭参与助残志愿服务,推动社区和谐和社会文明进步。

  五、营造志愿助残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助残志愿者培训。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相关大专院校,建立助残志愿者培训示范基地,开设助残志愿服务培训课程,普及助残志愿服务理念和知识。开发助残志愿者在线培训平台,编印系列培训教材,分层级、分系统开展全员培训。广泛开展助残志愿者通用培训、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提升助残志愿者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岗前通用培训一般不少于16学时,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结合项目实施。建立助残指导员培训机制,发展助残指导员队伍。加大助残志愿者领军人才、专业人才和志愿服务组织法人的培训力度,全市每年集中培训助残志愿者骨干、阳光助残项目专员不少于2000人。

  (二)广泛开展志愿助残表彰宣传。把志愿助残表彰纳入全市自强与助残表彰活动、全市志愿服务表彰、五一劳动奖章和劳动模范、三八红旗奖章、北京榜样评选等工作统筹考虑,每年树立一批志愿助残先进典型。结合“学雷锋纪念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及冬奥会、冬残奥会主题活动日等相关节点,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手段,弘扬志愿助残精神和志愿助残文化,讲好志愿助残的北京故事,宣传志愿助残在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倡导帮助残疾人人人可为、事事可为、时时可为的理念,让志愿助残成为每一名公民的自觉行动,营造扶残助残的文明社会风尚。健全完善助残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对助残志愿服务工作的激励措施。

  (三)加强助残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各级残联组织要依托基层残疾人温馨家园、职业康复站等残疾人服务机构建立助残志愿者之家,2020年前在每个温馨家园建立一支不少于30人的助残志愿者队伍。整合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狮子会、社区青年汇、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岗)、社区服务站、商务楼宇服务站、工会服务站、妇女之家等各种服务平台,建立“全市志愿助残示范基地”,倡导就近就便开展助残志愿服务,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加强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的运用,推动网络志愿服务社团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扩大助残志愿服务的社会覆盖面。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

  各区文明办、团委、志联等单位要将助残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志愿服务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支持和发展各类助残志愿服务组织,推动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成立助残志愿服务队,进入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家庭开展志愿服务。各区民政局、社会办等部门要抓好社区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的培育,推进社区和商务楼宇助残志愿服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各区工会、妇联等单位要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和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助残志愿服务工作,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志愿助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落实。

  各级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助残志愿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定期研究部署,加强工作指导。探索建立助残志愿服务基金,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助残志愿服务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台帐,把助残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评估和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合力抓好落实。

  各区残联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