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系统养老助残劵劵变卡(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工作方案(京残发〔2014〕78号)
残联系统养老助残劵劵变卡(残疾人服务一卡通)
工作方案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原享受养老助残券的残疾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或第三代残疾人证,年满16至59周岁无工作的重度残疾人和年满60至79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通过“一卡通”发放。
二、使用范围
持有“一卡通”的残疾人可在养老助残服务体系范围内使用。北京银行指定的商业网点也支持“一卡通”使用。
三、工作安排
2014年12月底前,召开区县残联落实推进“一卡通”工作布置会。
2015年1月1日起,符合享受助残券条件的残疾人可优先向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一卡通”。街道(乡镇)及区县残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批工作,同时将信息数据提交市残联信息中心。
2月28日前,北京银行将制卡数据提交卡厂,完成数据处理和商户开户等工作。
3月31日前,北京银行完成制卡并配送至区县残联。
4月15日前,区县残联将“一卡通”发放至残疾人。
10月31日前,北京银行为签约服务商户布置POS机并调试完毕。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申领“一卡通”时,其应享受的每月100元助残补贴将一次性打入卡中(2015年1月补起)。残疾人未领到“一卡通”之前,为确保残疾人及时享受到助残服务,各区县残联根据实际情况,可参照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等方式下发。
2.海淀区持养老助残卡的残疾人按照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要求,继续享受原养老助残服务。待其他区县正常使用“一卡通”享受助残服务后,再由原养老助残卡更换为“一卡通”,享受相应的助残服务。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一卡通”正常有序下发,使持卡残疾人及时享受到助残服务,市残联专门成立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唐海蛟副理事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就部主任杨泰峰和信息中心主任戴连君担任,组员由教就部、信息中心、维权部、组联部、计财部及北京银行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定期召开工作小组协调会,建立健全“一卡通”服务保障机制,督促落实“一卡通”相关事宜,确保养老助残券券变卡及“一卡通”使用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
部门职责分工:
教就部负责与市民政局、市老龄办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负责“一卡通”与“养老服务卡”实施过程中的衔接工作;负责协调市老龄办向北京银行提供“养老服务卡”服务商基本信息;协助北京银行拓展“一卡通”服务商开发与宣传工作;协调信息中心做好残疾人数据采集、管理等。
信息中心负责与市经信委的沟通协调;负责制定“一卡通”发放、使用工作流程;负责协调北京银行等单位做好“一卡通”的数据管理、卡片制作。
组联部负责督促检查区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一卡通”及相应的审批工作。
计财部负责落实“一卡通”经费保障工作。维权部负责解决“一卡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等问题。
北京银行负责“一卡通”的金融个人化数据生成、卡片制作、金融账户管理及账户服务保障等;负责与服务商户(含养老服务商户)签定服务协议、布放POS机及相关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建立“一卡通”服务保障运行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
六、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推进“一卡通”实施工作,既是落实中国残联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和北京市民服务一卡通(“北京通”)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完成与市民政局、市老龄办一起统筹推进养老助残服务具体工作的需要。“一卡通”卡片集身份识别、业务管理、公共服务和金融服务于一体,遵从中国残联、北京通、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银行等相关标准,采用国产芯片国密算法,目的是实现“一卡在手、服务全有”的北京市残疾人公共服务新模式。各级残联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好“一卡通”推进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有效快捷的服务。
(二)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为了确保养老助残服务和“一卡通”工作的稳步推进,各区县残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做好解释工作;要严格把握申请、审批及发卡程序要求,确保残疾人及时享受到养老助残服务。
(三)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根据推进助残券券变卡工作计划要求及实施“一卡通”工作进度情况,按照“一个服务体系,两种操作方式”的工作思路,各级残联要本着对残疾人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一卡通”发放及养老助残体系的衔接工作。要主动与当地财政、民政(老龄)部门及银行系统沟通协调,统筹兼顾,相互配合,以残疾人的需求为根本,确保养老助残服务工作有序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