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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残疾人参加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保健按摩师、动画绘制员和剪纸工3个项目比赛的通知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组织残疾人参加北京市第四届职业
技能大赛保健按摩师、动画绘制员和剪纸工3个项目比赛的通知
京残发〔2016〕24号


各区残联,燕山残联: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8部门《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6〕11号,以下简称《大赛通知》)精神,为做好组织残疾人参加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保健按摩师、动画绘制员和剪纸工3个项目(以下简称“3个竞赛项目”)竞赛工作,积极推进残健融合,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成立组织参加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作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竞赛活动的总体策划、协调、宣传、推进等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评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残疾人竞赛部、保健按摩师竞赛部、宣传部、后勤保障部,负责竞赛活动组织协调、业务培训、宣传动员、后勤保障和指导竞赛标准制定、评判仲裁等工作。评判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竞赛试题、竞赛规则、评判细则,以及相关裁判、赛务等工作。仲裁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竞赛,受理对相关竞赛项目裁决的申诉。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具体事务性工作,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负责保健按摩师项目竞赛活动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组织原则

  (一)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和《大赛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二)3个竞赛项目的初赛、复赛,残疾人单独划分竞赛单位,决赛与健全人同台竞技。

  (三)残疾人参加3个竞赛项目的成绩,同时计为北京市第八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成绩。

  (四)鼓励残疾人参加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各项目竞赛。残疾人参加北京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除保健按摩师、动画绘制员、剪纸工3个竞赛项目,其他竞赛项目按照《大赛通知》规定自行报名,成绩不计为北京市第八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成绩。

  三、组织实施

  (一)报名

  残疾人由区残联统一组织报名。其中,动画绘制员项目由区残联汇总后报至市残联统一录入。

  (二)初赛、复赛

  初赛、复赛由组委会指定单位为竞赛单位,分别成立初赛、复赛组委会,结合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开展初赛、复赛工作。

  (三)决赛

  保健按摩师项目由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成立决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决赛工作。

  动画绘制员、剪纸工项目的决赛分别由市总工会、市妇联承办,市残联根据复赛成绩选送选手参加决赛。

  (四)竞赛工作安排

  竞赛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筹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具体时间安排,按照《大赛通知》组织实施。

  四、竞赛标准和试题

  按照《大赛通知》规定要求准备试题并实施竞赛。

  保健按摩师项目初赛、复赛、决赛的命题,报组委会审定后实施竞赛;动画绘制员和剪纸工项目初赛、复赛的命题,分别报市总工会和市妇联审定后实施竞赛。

  五、竞赛奖励

  3个竞赛项目的残疾人参赛选手,除享受《大赛通知》规定的奖励外,可同时享受北京市第八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的相关奖励。

  六、经费保障

  活动经费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解决。3个竞赛项目初赛、复赛工作经费由组织实施竞赛项目的区残联承担;保健按摩项目的决赛工作经费由市残联承担;竞赛期间选手的食宿、交通等保障工作,由选送的区残联负责。各区可根据开展竞赛工作的需要,分别向财政部门申请工作经费。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