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 动员和报名时间:2014年3月15日至4月30日
  • 初赛时间:5月5日至5月15日
  • 复赛时间:6月5日至6月15日
  • 决赛和总结表彰时间:7月1日至7月10日
图为竞赛报名咨询电话
赛事动态
竞赛目录
图为竞赛目录

认真落实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规定,本着“以竞赛促培训、以培训促就业”的思路,以“创新驱动发展技能成就未来”为主题,以发展壮大残疾人技能人才队伍、促进“残疾人就业六大工程”为目标,采取由下而上、逐级组织的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富有特色的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通过竞赛,营造广大残疾人学技能、钻技能的良好氛围,展示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搭建技能人才展示技艺技能和相互学习交流平台,健全发现、选拔、使用和培养技能人才的长效机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奠定良好基础。

报名方法

初赛。竞赛报名不设门槛,劳动年龄段(含在校学生,男16-60岁,女16-55岁)残疾人均可报名参赛(含在京工作、学习的非京籍残疾人)。

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残疾人职工,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特教机构的残疾人教师、学生,私营企业、个体从业和失业的残疾人,以及福利院、康复机构等单位身体状况稳定的残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本人近期1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电子证件照(蓝底、50K以内)1张,到所在街道、乡镇残联报名,并填写《北京市第七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会组织、机构(如福利院、康复机构、职业培训学校、联大特教学院等),可在本单位报名,并填写《北京市第七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由单位将报名表统一汇总至所在区县残联。

评比表彰

(一)职业资格证的颁发

有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结合竞赛成绩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职鉴发〔2013〕189号)的规定,给优秀选手颁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奖励表彰

各级竞赛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物质奖励、免费培训等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广大残疾人踊跃参加竞赛活动。

1、对决赛取得前3名的选手由市残联竞赛组委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市残联将各区县组织竞赛和参加决赛情况纳入2014年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考核指标。对竞赛活动中,宣传报道及时、比赛组织严谨、参赛人数多、参赛职业(工种)多、参赛选手技能水平有明显提高的初赛、复赛单位和社会组织(机构),由市残联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

大赛组织流程
图为大赛组织流程图1 图为大赛组织流程图1 图为大赛组织流程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