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人员选调工作细则
文章来源: 市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11-28
根据《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调查方案》,制 定本细则。
一、社区(村)调查小组的组成 各社区(村)成立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小组(以下简 称“专项调查小组”),在街道(乡镇)残联的领导下,负责专项调查的入户 登记工作。残疾人口数少于 20 人的社区(村),可以与相邻的社区(村) 合并成立专项调查小组。 原则上专项调查小组由 1 名组长,1-2 名调查员和若干名陪调员组成。
二、调查人员的选调 调查人员的选调工作由区(县)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
(一)组长。由本居(村)委会负责人担任;合并成立专项调查小组 的,由残疾人数较多的居(村)委会负责人担任。
(二)调查员。一般由负责残疾人福利服务工作的社区(村)残疾人 专职委员、残疾人工作专干、社区协管员、社会工作者担任。以上人员无 法胜任的,经区(县)专项调查办公室同意,可以从其他社区(村)干部、 统计员、志愿者等人员中选调。调查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能工整、清楚地填写调查表。
2.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待人和气,为群众所信任。
3. 了解残疾人政策和业务,具有调查经验。
4. 能独立工作,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5. 具备履行调查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陪调员。可以从熟悉当地情况的社区(村)干部、志愿者中选调。
三、调查小组的职责社区(村)专项调查小组的职责是入户访问,如实填写调查表,做好专项调查复查、抽查和质量控制工作。
(一)调查小组组长、调查员、陪调员的共同义务和职责
1.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依法开展调查工作。
2.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调查知识。
3.认真做好调查宣传,提高调查对象对专项调查的认识和对调查工作的参与、支持、配合度。
4.执行调查任务时,特别是入户调查时,须持有并主动出示《调查员证》等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
5.遵守保密规则,自觉为调查对象保密。
6.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专项调查的各项具体任务。
(二)调查小组组长的具体任务
1.调查小组组长负责协调布置、统一安排本社区(村)专项调查工作。
2.制定本专项调查小组的工作计划和考核奖励办法,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充分调动调查员、陪调员的工作积极性。
3.组织专项调查的宣传、登记、复查、资料封装、交接等工作。认真处理在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己没有把握的问题向上级请示后再予以解决。
4.对调查员、陪调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切实掌握调查员、陪调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困难的予以帮助。
5.主动听取群众反映,改进调查登记工作。
6.负责《社区调查表》等调查表的审核工作。
(三)调查员的具体任务
1.做好准备工作。入户登记前,要认真整理好《专项调查底册》,根据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等相关资料,预填调查表调查对象姓名、残疾人证号等项目,充分掌握调查对象享受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熟悉调查登记时需要询问和不需要询问项目,做到准备充分、胸中有数。
2. 做好调查登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专项调查调查方案及 各项细则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详细地填写调查表,做到调查对象和调 查项目两个方面都不重、不漏、不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做好复查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要通过自查、互查、议查等方式, 对调查对象的重漏、调查项目的对错、调查表填写的正确与否进行审核, 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4. 做好《社区调查表》等调查表的填报、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
5. 在调查中与陪调员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入户进家门、解 释等工作。
(四)陪调员的具体任务
1. 按照专项调查小组组长安排,做好本社区(村)的宣传布置工作, 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利用乡村广播站,办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 行宣传。
2. 协助调查员做好本社区(村)摸底和编制《专项调查底册》工作。
3. 配合调查员与调查对象预约入户登记时间,并通知调查对象提前准 备有关证件材料,尽可能提高见面率。
4. 引导调查员入户调查登记,协同调查员做好动员解释工作。
5. 根据调查员的需要提供调查对象的有关情况,防止遗漏。
6. 调查登记结束后,参与自查、互查、议查,及时发现问题,配合调 查员做到调查对象与调查项目两个方面都不重、不漏、不错。
一、社区(村)调查小组的组成 各社区(村)成立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小组(以下简 称“专项调查小组”),在街道(乡镇)残联的领导下,负责专项调查的入户 登记工作。残疾人口数少于 20 人的社区(村),可以与相邻的社区(村) 合并成立专项调查小组。 原则上专项调查小组由 1 名组长,1-2 名调查员和若干名陪调员组成。
二、调查人员的选调 调查人员的选调工作由区(县)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
(一)组长。由本居(村)委会负责人担任;合并成立专项调查小组 的,由残疾人数较多的居(村)委会负责人担任。
(二)调查员。一般由负责残疾人福利服务工作的社区(村)残疾人 专职委员、残疾人工作专干、社区协管员、社会工作者担任。以上人员无 法胜任的,经区(县)专项调查办公室同意,可以从其他社区(村)干部、 统计员、志愿者等人员中选调。调查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能工整、清楚地填写调查表。
2.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待人和气,为群众所信任。
3. 了解残疾人政策和业务,具有调查经验。
4. 能独立工作,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5. 具备履行调查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陪调员。可以从熟悉当地情况的社区(村)干部、志愿者中选调。
三、调查小组的职责社区(村)专项调查小组的职责是入户访问,如实填写调查表,做好专项调查复查、抽查和质量控制工作。
(一)调查小组组长、调查员、陪调员的共同义务和职责
1.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依法开展调查工作。
2.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调查知识。
3.认真做好调查宣传,提高调查对象对专项调查的认识和对调查工作的参与、支持、配合度。
4.执行调查任务时,特别是入户调查时,须持有并主动出示《调查员证》等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
5.遵守保密规则,自觉为调查对象保密。
6.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专项调查的各项具体任务。
(二)调查小组组长的具体任务
1.调查小组组长负责协调布置、统一安排本社区(村)专项调查工作。
2.制定本专项调查小组的工作计划和考核奖励办法,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充分调动调查员、陪调员的工作积极性。
3.组织专项调查的宣传、登记、复查、资料封装、交接等工作。认真处理在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己没有把握的问题向上级请示后再予以解决。
4.对调查员、陪调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切实掌握调查员、陪调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困难的予以帮助。
5.主动听取群众反映,改进调查登记工作。
6.负责《社区调查表》等调查表的审核工作。
(三)调查员的具体任务
1.做好准备工作。入户登记前,要认真整理好《专项调查底册》,根据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等相关资料,预填调查表调查对象姓名、残疾人证号等项目,充分掌握调查对象享受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本情况,熟悉调查登记时需要询问和不需要询问项目,做到准备充分、胸中有数。
2. 做好调查登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专项调查调查方案及 各项细则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认真详细地填写调查表,做到调查对象和调 查项目两个方面都不重、不漏、不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做好复查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要通过自查、互查、议查等方式, 对调查对象的重漏、调查项目的对错、调查表填写的正确与否进行审核, 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4. 做好《社区调查表》等调查表的填报、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
5. 在调查中与陪调员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入户进家门、解 释等工作。
(四)陪调员的具体任务
1. 按照专项调查小组组长安排,做好本社区(村)的宣传布置工作, 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利用乡村广播站,办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 行宣传。
2. 协助调查员做好本社区(村)摸底和编制《专项调查底册》工作。
3. 配合调查员与调查对象预约入户登记时间,并通知调查对象提前准 备有关证件材料,尽可能提高见面率。
4. 引导调查员入户调查登记,协同调查员做好动员解释工作。
5. 根据调查员的需要提供调查对象的有关情况,防止遗漏。
6. 调查登记结束后,参与自查、互查、议查,及时发现问题,配合调 查员做到调查对象与调查项目两个方面都不重、不漏、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