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专项调查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残联:

  为加强和改进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培训工作,确保培训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现就几个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人员选调工作细则》选调调查员和陪调员,不得降低标准,减少数量。

  二、培训可分期进行,每期不少于2天半,不得随意压减时间。

  三、要紧紧围绕专项调查工作安排培训内容,不准安排与专项调查无关的内容。

  四、要按照市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制作下发的多媒体进行授课,不得删减必要内容。

  五、培训必须有入户调查模拟演示环节。

  六、各区县专项调查办公室要注意收集和及时解答题专项调查工作相关问题,不能解答的,由区县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整理报送市专项调查办公室解答。

  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