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项调查筹备阶段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专项调查办公室: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市专项调查工作任务,市专项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依据《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对各区县专项调查筹备阶段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请各区县认真填报《区县专项调查筹备阶段工作自评表》(见附件),要求写明情况、写实内容、写清特色和亮点。市专项调查办公室将在区县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第三方评估和督导检查等实际情况,进行阶段性综合评比。

  请各区县务于2015年1月6日前,将《区县专项调查筹备阶段工作自评表》及相关说明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专项调查办公室。

     附件 区县专项调查筹备阶段工作自评表 

  北京市专项调查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联系人:李建华、申竞然,电 话:63294455—3105、3120,电子邮箱:bdpfyj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