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市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09-10
各区(县)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燕山地区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
现就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务必于9月12日前完成全区核查工作人员培训,启动核库实施工作。
二、对于核行政区划、专职委员、持证残疾人工作中的问题,统一解答如下:
1.关于核实行政区划调整的问题。行政区划结合本区(县)残疾人口库信息和实际管理情况,核查结果应满足下一阶段入户调查需要。
2. 关于核实专职委员的问题。对于一个专职委员管理服务多个社区(村)的情况,由区(县)及街道(乡镇)在“用户管理”下为此专职委员增加、分配对应的社区(村)账号。核查结果要与市残联组联部组织开展的“残联系统专兼职工作者状况专项调查”结果一致。
3. 关于核实持证残疾人的问题。对于集体户、拆迁户等无归属社区(村)的“空挂户”,可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分配到就近的社区(村)。
三、加强核查工作信息报送。报送内容:关于核查工作的工作部署,出台相关文件、启动时间、重要举措、核查和培训状况、入户调查结果、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内容。信息报送邮箱bjzxdcxx@126.com。
四、做好中期检查准备。9月中旬后,市残联党组、理事会领导将按照联系区县,分组对各区(县)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现就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务必于9月12日前完成全区核查工作人员培训,启动核库实施工作。
二、对于核行政区划、专职委员、持证残疾人工作中的问题,统一解答如下:
1.关于核实行政区划调整的问题。行政区划结合本区(县)残疾人口库信息和实际管理情况,核查结果应满足下一阶段入户调查需要。
2. 关于核实专职委员的问题。对于一个专职委员管理服务多个社区(村)的情况,由区(县)及街道(乡镇)在“用户管理”下为此专职委员增加、分配对应的社区(村)账号。核查结果要与市残联组联部组织开展的“残联系统专兼职工作者状况专项调查”结果一致。
3. 关于核实持证残疾人的问题。对于集体户、拆迁户等无归属社区(村)的“空挂户”,可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分配到就近的社区(村)。
三、加强核查工作信息报送。报送内容:关于核查工作的工作部署,出台相关文件、启动时间、重要举措、核查和培训状况、入户调查结果、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内容。信息报送邮箱bjzxdcxx@126.com。
四、做好中期检查准备。9月中旬后,市残联党组、理事会领导将按照联系区县,分组对各区(县)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市残联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联系人:安玉峰、祝赟晶
电话:87892813(技术支持)、63294455-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