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以质量控制为核心精心组织调查登记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任务,北京市坚持把控制调查质量放在首位,认真研究部署入户调查登记工作:

  一是全覆盖调查。针对我市有22%的残疾人属于“人户分离”现象,为确保残疾人服务的全面性、准确性,北京市将人户分离的残疾人同样纳入本次专项调查的对象范围。同时制订了先“在户”后“人户分离”、京外残疾人电话调查、人户分离残疾人在户籍所在地集中调查等措施,确保现场调查对象的全覆盖。

  二是全方位摸底。市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在调查准备阶段,对全市残疾人保障政策和服务项目进行了梳理,制作了《残疾人享有政策和服务一览表》,要求所有社区(村)调查小组在入户前查询填写,为现场调查和调查后验收评估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全过程督导。包括街乡镇集中复查、区县巡查、市级督查和专家督导等环节。调查启动后的前2天,要求每名调查员每天只能调查登记3—5户,第3天要以街乡镇为单位组织社区(村)进行集中复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调查登记启动一周内,区县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必须组织完成对街乡镇的巡查督导。调查登记过程中,市专项调查联席会议成员和市残联党组、理事会领导分组深入社区、村进行集中督查。由专项调查专家委员会成员带队,组成四个专家小组了解调查员入户调查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指导解决调查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是全流程评估。根据《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调查登记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市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三种方式进行质量控制抽查。第一,入户随访,按每个区(县)2‰的比例,随机抽取870人,由质量控制人员跟随调查员一同入户调查;第二,电话回访,按每个区(县)4%的比例,随机抽取17500份《残疾人调查表》,以电话回访的方式进行数据核查;第三,调查表验收,每个区(县)随机抽取3—5个社区,且按每个区(县)2%的比例,随机抽取8700份《残疾人调查表》进行验收。

  五是全数据复录。在落实全国专项调查数据录入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市专项调查办公室通过购买服务的办法,组织人员对全市调查表进行100%复录,对各区县数据录入质量和调查表填写质量进行核验。

  此外,为保证专项调查登记工作如期、顺利推进,北京市还在加强信息沟通上下功夫,建立了“三项制度”,第一,周报制度,要求各区(县)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于每周一前,填报《调查登记进度统计表》,将上一周本区(县)调查登记完成情况报市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第二,热线制度。市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专门开通了三条调查登记咨询热线,集中收集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三、会商制度,针对调查人员反映的调查指标解释、工作方案和细则理解等事项,市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与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项调查会商小组,研究统一答复口径,不定期印发问题解答,并在市残联网站专题网页、专项调查QQ群和邮箱中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