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开展专项调查质量验收工作
文章来源: 朝阳区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2-27
按照《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调查登记阶段质量控制工作细则》要求,2015年2月中旬起,朝阳区的专项调查工作进入区级质量验收阶段。依据《朝阳区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调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和《朝阳区全国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质量验收工作方案》,街道(地区)级和区级分别通过电话回访和纸质表验收两种方式进行调查登记质量验收评估。
为全面了解残疾人调查表的填写质量情况,区专项调查办公室设计了10种《朝阳区残疾人调查表电话回访问卷。负责回访的工作人员根据被回访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年龄选用相应的回访问卷,将电话回访卷的圈填结果与《残疾人调查表》的调查登记结果进行比对。
全区43个街道(地区)专项调查办公室从本街道(地区)的《残疾人专项调查底册》中随机抽取10名调查对象进行电话回访,此外,还对本街道(地区)所有社区(村)的《社区调查表》、《残疾人调查表封面》的纸质表进行验收。区级验收由区专项调查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电话回访按照调查底册4%的比例随机抽取被访者,全区共计电话回访1806人,验收结果全部达标。第三方评估机构还同时还对全区每个街道(地区)随机抽取1个社区(村),进行《残疾人调查表》、《残疾人专项调查底册》及《社区调查表》纸质表验收,全区共计抽验43个社区(村)4563人。其中左家庄街道、平房地区、三间房地区等16个被抽查社区(村)的《残疾人调查表》零差错;23个社区(村)差错率在3‰以下,符合验收合格标准;4个社区(村)差错率在3‰以上。被抽查的43个社区(村)《残疾人调查表封面》无差错, 42个社区(村)《社区调查表》无差错。
通过质量验收,全面深入地摸清了我区残疾人专项调查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调查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审查调查表和电话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专项调查办公室及时通报了验收情况,对于4个验收不合格的社区(村),将全部资料予以退回,责成被退回单位对所有问卷重新复查,核改后再次上报,由区专项调查办公室重新进行抽查验收,直至符合验收合格标准。
为全面了解残疾人调查表的填写质量情况,区专项调查办公室设计了10种《朝阳区残疾人调查表电话回访问卷。负责回访的工作人员根据被回访对象的残疾类别和年龄选用相应的回访问卷,将电话回访卷的圈填结果与《残疾人调查表》的调查登记结果进行比对。
全区43个街道(地区)专项调查办公室从本街道(地区)的《残疾人专项调查底册》中随机抽取10名调查对象进行电话回访,此外,还对本街道(地区)所有社区(村)的《社区调查表》、《残疾人调查表封面》的纸质表进行验收。区级验收由区专项调查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电话回访按照调查底册4%的比例随机抽取被访者,全区共计电话回访1806人,验收结果全部达标。第三方评估机构还同时还对全区每个街道(地区)随机抽取1个社区(村),进行《残疾人调查表》、《残疾人专项调查底册》及《社区调查表》纸质表验收,全区共计抽验43个社区(村)4563人。其中左家庄街道、平房地区、三间房地区等16个被抽查社区(村)的《残疾人调查表》零差错;23个社区(村)差错率在3‰以下,符合验收合格标准;4个社区(村)差错率在3‰以上。被抽查的43个社区(村)《残疾人调查表封面》无差错, 42个社区(村)《社区调查表》无差错。
通过质量验收,全面深入地摸清了我区残疾人专项调查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调查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审查调查表和电话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区专项调查办公室及时通报了验收情况,对于4个验收不合格的社区(村),将全部资料予以退回,责成被退回单位对所有问卷重新复查,核改后再次上报,由区专项调查办公室重新进行抽查验收,直至符合验收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