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质量验收评估组分赴街乡进行评估验收
文章来源: 房山区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1-22
为确保调查数据质量,房山区成立调查登记质量控制检查组,于1月22日至28日,对各乡镇(街道)对调查登记阶段的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估验收。
区调查登记质量控制检查组分成三组分赴各乡镇(街道)进行验收,对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1个社区(村)的全部《残疾人调查表》和《社区调查表》进行验收,并对3-5户残疾人进行入户随访验收。入户随访时,区检查组评估员随调查员一同入户,根据调查员提问,评估员也同时填写《残疾人调查表》,将调查员填写的调查表和评估员填写的调查表进行比对,记录差异项,并填写《验收差错记录表》。要求《残疾人调查表》调查项记录差错率不超过3‰,《社区调查表》和《残疾人调查表封面》调查项记录差错率不超过5%,对验收不合格的村(社区),责成调查员重新整改,核改后再次上报,直至验收合格。此外,根据调查员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评估表》,对调查员工作进行打分。
区调查登记质量控制检查组分成三组分赴各乡镇(街道)进行验收,对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1个社区(村)的全部《残疾人调查表》和《社区调查表》进行验收,并对3-5户残疾人进行入户随访验收。入户随访时,区检查组评估员随调查员一同入户,根据调查员提问,评估员也同时填写《残疾人调查表》,将调查员填写的调查表和评估员填写的调查表进行比对,记录差异项,并填写《验收差错记录表》。要求《残疾人调查表》调查项记录差错率不超过3‰,《社区调查表》和《残疾人调查表封面》调查项记录差错率不超过5%,对验收不合格的村(社区),责成调查员重新整改,核改后再次上报,直至验收合格。此外,根据调查员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评估表》,对调查员工作进行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