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切实加强专项调查督导评估
文章来源: 市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12-16
专门制定了《督导评估方案》,对16个区县的调查组织管理和调查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考评。一是把握工作全局,制定100分制评分细则,确定13个类别74个评分项目,对专项调查工作全程进行评估打分,明确专项调查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突出重点环节,增加专项调查工作核查工作、人员选调、人员培训、现场调查、数据录入等重点环节的评分权重,明确专项调查工作的评估导向。三是强化政府职责,明确了区县政府召集联席会议、组织街乡镇开展专项调查等具体职责任务,突出区县政府的作用发挥。四是创新评价方式,采取区县自评、日常检查、第三方评估、督导检查等方式,及时、客观、公正对各区县专项调查工作质量进行评估。近期,本市通过公开前一阶段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考评分数,在区县引起了强烈反响,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