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解答(第3期)
文章来源: 市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5-01-06
1.残疾人有单位、有收入,且该用人单位为残疾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除下岗、内退、提前退休外,都应视为就业。一般情况下,判断残疾人是否就业,要与区县残疾人就业年度审核的实际情况相一致。
2.残疾人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不能同时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残疾人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医疗保险,不能同时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就是说,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与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不可以重复选择。
3.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享受政府补贴的,应当视为享受了医疗救助,必须在R30中圈选“5.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