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残工委、市发改革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60918112459 文章来源:研究室 作者:李建华
        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残工委、市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全面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融合发展首善之区作出部署。

  《规划》指出,北京市残疾人事业正处在创新发展重大机遇期、残疾人小康进程冲刺期、基本服务转型期和矛盾问题凸显期。要正确把握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顺应广大残疾人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以“平等参与、融合发展”为出发点,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主题,以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就业升级、社会保障提标、公共服务扩面为路径,以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法治建设为保障,抓基层打基础,讲协调重融合,全面打造残疾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融合发展首善之区,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残疾人,确保残疾人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不掉队,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

  《规划》提出五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加大残疾人民生保障力度,筑牢社会保障底线,确保残疾人衣食无忧;积极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和自主创业。二是大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医疗康复服务和非医疗康复项目,搭建融合教育支持性服务平台,发展残疾人养护照料服务,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切实加强残疾人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建立政府保障残疾人权益责任清单,完善残工委常态化工作制度,强化残工委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培育和发展助残社会组织,加强和改进残联工作。四是适应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体系,加大残疾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五是着眼推动残疾人事业融合、协同发展,提高无障碍建设水平,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强和规范助残志愿服务,营造扶残助残疾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京津冀残疾人事业协同发展。

  《规划》要求,各区要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切实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系统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各级政府要积极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求,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将规划实施列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十三五”规划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