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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党组审议通过《助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制度和党建示范阵地创建标准》

来源:社工部 发布日期:2016-08-12

8月10日上午,市残联党组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助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制度和党建示范阵地创建标准》。会议指出,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好相关配套制度建设,这是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意见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具体要求,是提升助残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从严从实推动骨干队伍、活动载体、基本制度、工作阵地和基础保障等各方面建设,把虚功做实,将助残社会组织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与残联的工作同向而行;二要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定期开展党建工作考核,加强评比表彰,选树优秀党建品牌和党建工作示范点;三要落实好区残联党建工作职能,发挥好桥梁纽带、孵化辐射的作用,将助残社会组织党建与区域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四要增强做好助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助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市各级残联联系基层、联系残疾人的重要渠道,作为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并积极探索党建志愿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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