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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出台加强和改进助残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

来源:社工部 发布日期:2016-08-12

为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8月11日,市残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助残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指出我市助残社会组织整体上处于起步期,具有敏感性强、规模小、人员流动性强、党员人数少等特点,党建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细则》明确,助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创新发展,实现政治引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两个覆盖更加有效、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四个目标。

《细则》明确了市、区残联党建工作职能,提出要分步骤推进区级残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和联合党支部建立,争“十三五”末实现区级层面党建工作体系基本全覆盖。建立专业社会工作助力机制,运用“阶梯式党建工作法”,通过组建党建工作专家团队、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联络员、党建志愿者四支队伍,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集中推进并逐步实现助残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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