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9-11-25 来源:
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决定》提出:“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这是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党内民主建设一项重要举措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必将对党内民主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党务公开,是指党内工作、党内生活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向下级党组织乃至全体党员的公开,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的活动、决定等向所属下级组织和党员公开。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还应面向社会公开。实行党务公开,其目的是增加党内工作、党内生活的透明度,保证下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知情权。
从实践效果来看,推进党务公开,为广大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提供了一种制度化的渠道,有效维护了党员民主权利,调动了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的提高,推动了党内监督,得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一致认同。但是,党务公开总体上讲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特别是正式作为一项党的组织制度来实行,尚处于起步阶段,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因此,落实好《决定》提出的要求,需要在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有效推进。要合理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事项,都要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要健全党务公开的程序,创新和丰富党务公开的形式,使党员能够及时、便捷地了解应该知道的党内信息,进一步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评议制度,对党员、群众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办理,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