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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残联辅具中心   发表时间:2017-11-06 【字体:

  京辅具发〔2017〕12号


各区残联辅具中心,燕山残联辅具中心: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标准(试行)》(京残发[2017]53号)已印发各区残联,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专业人员的评估水平,规范我市辅助器具评估服务标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拟定于11月对2017年3月认定的全市辅具评估人员实施分批次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各区肢体、假肢矫形器、二便失禁,视力,听力评估适配专业人员,详见《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和二便失禁评估专业人员名单的通知》(京残发〔2017〕12号)文件。

  二、培训时间

  1、第一期培训班:2017年11月7日—8日,11月7日上午9:00—9:50报到,10:00开始培训。

  2、第二期培训班:2017年11月14日—15日,11月14日上午9:00—9:50报到,10:00开始培训。

  三、培训地点

  北京河南大厦(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8号)。

  四、培训内容

  1、《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标准(试行)》;

  2、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综合服务平台使用操作;

  3、肢体、视力、听力、二便失禁等方向专业辅具评估适配技术。

  五、相关要求

  1、严密组织,确保质量。此次培训人员多、涉及专业多、单位多,各区残联辅具中心要加强与相关单位、参训人员的沟通协调,提前告知,合理调整工作时间,保证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区分专业,分批培训。本次培训涉及肢体、视力、听力等多个专业,鉴于辅具评估人员多数在医疗机构工作,为使所在单位工作不受影响,本次辅具评估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举办2期(每期培训内容相同)。请各区辅具中心将本区辅具评估人员按照专业要求均分为2期参加培训。

  3、认真落实,及时上报。请各区残联辅具中心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综合部。

  附件:

  1、参训回执

  2、培训地址

                                                                               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2017年10月9日

  (联系人:刘丹妮、徐大鹏,联系电话:64104982、64104976,电子邮箱:361236957@QQ.com


  

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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