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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就业中心   发表时间:2013-03-11 【字体:

  关于印发《北京市扶贫助残

  基地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延庆县、密云县残联:

  为了正确评价各扶贫助残基地的工作成果,激励和调动基地扶持贫困残疾人的积极性,促使其健康持续发展,现将《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京残发〔2010〕57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扶贫助残基地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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