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声明 无障碍操作说明 网站地图 开启无障碍辅助工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首页 欢迎访问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政务信息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 人事工作 联系信息 资讯信息 要闻 动态新闻 图片新闻 专题专栏 视频报道 相关知识 业务频道 康复服务 教育就业 文化体育 法律维权 辅助器具 爱心助残 服务平台 残疾人证 生活保障 康复服务 辅助器具 教育培训 劳动就业 交通出行 互动交流 热点问答 领导信箱 在线咨询 在线调查 站内搜索 搜索 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教育就业 > 教育服务 学前教育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1-11-09 【字体:大 中 小 】 国家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要求 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要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事业,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积极支持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机构以及社区、家庭开展3岁以下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活动。其他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农村地区,要进一步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事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