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的预防
智力残疾是指在儿童成长发育期间(指18岁以前),由于某种原因,产生了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常态者的现象(即在智力测验中,智商低于70),并伴有适应行为障碍。
(一)智力残疾主要致残因素。
智力残疾致残因素复杂,至今尚有40%因素不明。已知的常见致残因素有如下几种:
1、先天因素和妊、产期因素。
遗传因素。染色体异常,临床常见于先天愚型;单基因遗传病,如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苯丙酮尿症;多基因遗传病,如不能生存的无脑儿到隐性脊柱裂均属此类;母子基因不合而引起胎儿脑组织损伤。
宫内感染因素。常见的妊娠头三个月内孕妇感染风疹、巨细胞病毒、弓形体病、梅毒等,不仅可致胎儿智力残疾,还可致畸形。
孕妇营养不良或者缺碘,易生出早产儿,胎儿在宫内发育不良。
产伤造成脑损伤、颅内出血,亦可致智力残疾。
2、脑系统疾患因素。
新生儿化脓性脑膜炎,如果贻误了治疗时间,会留有严重的后遗症,造成智力残疾。
流行性乙型脑炎。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患流行性乙型脑炎后都易留下较严重的后遗症,对智力影响严重。
结核性脑膜炎。儿童发病率高于成人,有严重后遗症:脑积水、去大脑强直等都严重影响智力,是智力残疾的重要致残因素之一。
脑积水与颅缝早闭,都致智力残疾。
颅脑外伤,受伤的程度决定智力残疾的轻重。
脑血管意外,后果往往是偏瘫、痴呆等。
3、社会心理因素。如近亲婚配,他们所生的后代如能存活,多数智力落后。牛乳哺育的婴儿,智力致残的比率高于母乳哺育者。孕妇饮酒吸烟会致“胎儿酒精综合征”,直接造成胎儿宫内发育不良。老年人也同样有社会心理问题,他们感到孤独,自认为是“没用的人”,这会加重老年人的心理负担,以致造成失眠、高血压、脑血管意外等。
4、老年性痴呆。老年性痴呆是慢性脑器质性综合征,属老年期精神障碍,是一组多数原因不明的慢性进行性精神衰退性病变。临床表现为进行性痴呆,病理改变为大脑萎缩和变性。
(二)如何预防智力残疾。
1、提倡优生,防止劣生。
开展遗传咨询、婚前检查,做好孕期保健。早期妊娠保健是指怀孕12周以前,此期重点是发现高危孕妇,对肯定有劣生者劝其终止妊娠。中期妊娠指怀孕13-27周,此期主要做好产前诊断,进一步做好遗传病诊断。晚期妊娠指怀孕28周以后,此期重点是预防和减少低体重儿的出生。产前诊断,又称出生前诊断,是保证优生、防止劣生的重要措施。应进行产前诊断的对象,有如下几种:
高龄孕妇(35岁以上孕妇)。
已生过先天愚型儿、无脑儿或脊柱裂等畸形儿的孕妇。
在妊娠早期接触过大剂量的放射线、化学毒物、受到病毒感染或服过对胎儿有害的某类药物者。
某些慢性病、代谢病的孕妇,如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低下、肝炎、肾炎等。
夫妇一方为遗传病异常核型携带者。
原因不明的流产、早产史者,羊水过多者,近亲婚配者,以及医师发现可疑问题的孕妇。
2、防治各种脑科疾病和脑外伤。
儿童期主要是加强各类脑炎、脑膜炎的防治。近年来我国儿童已普遍接种了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这两种严重威胁儿童生命的脑炎及脑膜炎的发病率已明显下降。结核性脑膜炎仍是危害儿童健康的严重疾病,但只要认真接种卡介苗,积极正确地治疗,结核性脑膜炎也可以不留后遗症。此外还要防止头部外伤及穿通伤。
青年期主要是预防意外事故。脑外伤者多为青年人,多因工伤、交通、运动及其他意外伤害引起。据调查,因工交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呈上升趋势,其中受伤者中约有70%的人留有不同程度的残疾。对青年人应特别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劳动保护和健身运动的保护等工作。
老年期主要是防治脑血管意外、创伤(包括身体创伤和精神创伤)。对老年人除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外,还应进行日常生活起居的教育,如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防止滑倒、劝老年人戒烟酒以防脑溢血等。同时应注意调整老年人的饮食结构,在保证营养的前提下,调整进餐次数,多吃青菜、水果,以保证大便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