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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残联召开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暨 2012年残疾人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通州区残联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12-03-09 【字体: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会议现场

  3月8日,通州区残联召开了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暨 2012年残疾人工作会议。区残联党组成员,理事会理事,各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残联主管领导、理事长和协管员出席了会议。

  区残联理事长刘景山对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贯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2012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还交流了工作经验。

  副区长肖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对做好2012年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认真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残疾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下大力气解决好现阶段全区残疾人工作中和残疾人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加强和创新残疾人事业管理,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大力弘扬“北京精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信心和动力。要创新思路,把握重点,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新水平。要加强领导,改进作风,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依法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要牢固树立新型的残疾人观。要尊重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保护其不受侵害。要对这个特殊困难的群体给予特别扶助,使他们以平等和均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共享社会物质文化的成果,使社会更加和谐。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要切实加大保障力度,着力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进一步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全覆盖,并给予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三是要按照区政府办公会议的要求,切实搞好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人性化设计、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切实搞好两个中心的建设工作,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周到、温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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