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信息  >  动态新闻

朝阳区残联与北京大嘉律师事务所举行残疾人法律援助签约仪式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10-03-25 【字体:

  近日,朝阳区残联与北京大嘉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残疾人法律援助协议,大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将在每周二到区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义务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书以及其他涉法服务和法律救助。

  市残联组联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残联、市残联维权中心、区法援中心及大嘉律师事务所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等共计25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赵亦洁副理事长通报了区残联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自2001年6月成立至今,区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已经走过了九年的历程。在市残联、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的领导、支持和帮助下,工作站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紧密依托朝阳区的法律服务体系资源,连续八年与北京众一律师事务所合作,接待了上千名残疾人,为他们提供了咨询、调解、代书等多项法律服务,成功调解了6起涉及残疾人劳资纠纷、经济合作、拆迁争端等涉法、涉诉案件。工作站被司法部、中国残联命名为全国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大嘉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德冰感谢区残联为律师事务所提供了一个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平台,表示将与区残联保持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市残联组联部负责同志充分肯定了区残联在各项工作中的创新、开拓精神,并指出,残疾人工作离不开维权的支持,律师事务所在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中,要做好法律知识的宣传,增强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做好为残疾人提供咨询、代书、调解等服务,协助残联查处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案件,对残联出台的各项政策进行法律评估。

  区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邢伟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机制到位。进一步采取措施,不断推进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衔接机制;二要服务到位。各级残联组织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整合社会资源,构筑服务平台;三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对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保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孙一平副理事长对区残联法援工作站提出进一步要求:要在理论、机制、制度上加大研讨力度,加强学习,更加理性地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