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残联积极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政策
为支持社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昌平区残联积极落实《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暂行办法》惠民助企优惠政策。
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全区2009年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政策实施分为三个阶段:受理阶段,从2009年7月到保障金审核期满2009年9月。用人单位可到市残联网站下载《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奖励)申请审批表》等相关表格,或者到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表格,上报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未按年度在审核期内提出申领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审核阶段,接受补贴申请后,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和区残联将进行两级审批,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发放补贴款阶段,由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在保障金审核期截止后的一个月内即2009年10月底之前,向用人单位拨付岗位补贴资金。
目前,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已经接受 45家福利企业申请592名残疾人职工岗位补贴, 36 家其他社会用人单位申请 57 名残疾人职工岗位补贴。按照2008年审核情况来看,未来3年,每年全区将有包括福利企业在内的500多家家各类用人单位的约1500名残疾人职工享受到岗位补贴。
积极落实助企政策,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岗位补贴,一将稳定残疾人就业局势,降低残疾人职工的人工成本;二将引导用人单位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三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