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残联出台残疾人专门协会经费使用及审批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建设,规范经费使用范围和审批管理程序,更好的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东城区残联于2009年3月1日出台《东城区残疾人专门协会经费使用、审批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了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主要任务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及要求,规范了残疾人专门协会的经费来源、使用依据和审批程序,为残疾人专门协会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办法》明确了经费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以及特殊情况处理机制,使残疾人专门协会经费使用、审批办法更加健全,更加透明,切实保障了经费使用的合理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