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残联举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培训交流会
为贯彻落实市残联关于《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东城区各街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效益,3月28日下午,东城区残联举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培训交流会。全区10个街道残联理事长、财务科主管会计到会参加了培训。
区残联副理事长谭金雅主持会议。首先,区财政局社保科副科长郎永丰就当前财政支付改革情况进行讲解,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预算编制提出具体要求。区残联财务人员详细讲解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的填报,并与街道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随后,区残联就业中心主任就预算下拨依据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即将出台的《东城区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最后,谭金雅副理事长对残保金的管理使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要求,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二是积极适应财政支付改革要求,做到预算、使用、效益三者有机统一,保证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全面完成;三是加强街道残联理事长与残保金核算会计的沟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与标准使用残保金,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经过培训交流,街道残联理事长和财务人员,明确了自己的工作任务,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水平,为2008年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