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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局窗口竭力为残疾人解疑惑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07-12-03 【字体:

  11月13日,一名精神残疾人亲属到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咨询关于精神残疾人就业过程中与其它类残疾人是否存在不同政策。残联窗口工作人员迅速与残联就业所联系审核,得到答复:在残保金审核中,精神残疾人在残疾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同其他类残疾人是一样的政策。

  既然与残联业务相关的地税部门不能得出答案?残联窗口工作人员又咨询到国税局窗口。国税局窗口并不受理相关业务,国税局窗口首席代表牛小英同志联系本局相关科室,终于了解到精神残疾人在“工疗机构”(“工疗机构”是指集就业和康复为一体的福利性生产安置单位,通过组织精神残疾人员参加适当生产劳动和实施康复治疗与训练,达到安定情绪、缓解症状、提高技能和改善生活状况的目的,包括精神病院附设的康复车间、企业附设的工疗车间、基层政府和组织兴办的工疗站等。人疾)就业才能得到退税优惠待遇。根据2007年6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的关于“对残疾人人数计算的规定”指出:“允许将精神残疾人员计入残疾人人数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工疗机构等适合安置精神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具体范围由省级税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民政部门及残疾人联合会规定。”这名精神残疾人亲属得到了满意的答复,对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十分满意。

  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国税局窗口设立了“老弱病残”优先受理窗口,牛小英作为首席代表带领这个特殊窗口的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辅导他们填写各种表格,耐心解答他们咨询的各种问题,尽最大努力让他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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