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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残联提出四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北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07-07-29 【字体:

  门头沟区残联及时召开理事会及机关干部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北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四项措施,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积极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手,充分发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作用,认真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区残联及各街镇残联积极开拓渠道、项目加大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培训力度,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确保实现“学三、会二、专一”的目标。
  二是把促进残疾人就业与扶助贫困残疾人紧密结合。一方面促进残疾人就业,另一方面,要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的扶助力度,确保这部分残疾人生活实现温饱。
  三是积极推进扶残助残基地建设。2007年将进一步积极争取市残联、市农委以及区农委资金支持,再建立两个扶残助残基地,通过扶残助残基地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
  四是稳步发展残疾人职业劳动康复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好市残联的各项优惠政策,在首先建立区级残疾人职业劳动康复站的基础上,稳步在各个街镇发展残疾人职业劳动康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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