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声明 无障碍操作说明 网站地图 开启无障碍辅助工具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首页 欢迎访问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政务信息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党建工作 政策法规 人事工作 联系信息 资讯信息 要闻 动态新闻 图片新闻 专题专栏 视频报道 相关知识 业务频道 康复服务 教育就业 文化体育 法律维权 辅助器具 爱心助残 服务平台 残疾人证 生活保障 康复服务 辅助器具 教育培训 劳动就业 交通出行 互动交流 热点问答 领导信箱 在线咨询 在线调查 站内搜索 搜索 所在位置 首页 > 资讯信息 > 动态新闻 房山区采取区和街乡镇分担的办法落实扶残助学资金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07-05-31 【字体:大 中 小 】 为了解决全区194名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在校学生的就学困难,在市级扶残助学资金的基础上,房山区22个街道乡镇采取多种形式为本辖区在校高中生每人每学年补助300元、大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500元;区残联为在房山区域外就学的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交通费300元,由学生本人凭残疾人证和学籍证明直接到区残联领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