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召开改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协调工作会
2006年7月6日,西城区召开了改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协调工作会。区财政局、地税局、发改委、街道等部分残工委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京政发[2006]18号)精神。区残联理事长于清茵在会上介绍了西城区改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工作筹备情况,区残联副理事长刘志京宣读了北京市西城区贯彻落实《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区地税局副局长赵宏介绍了地税局针对此项工作的筹备情况。西城区副区长、区残联主席陈蓓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她在讲话中强调:改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要求高,需要各个方面的理解、支持、配合。区协调小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保证代征工作平稳进行;区地税部门要明确代征工作负责人,安排征管人员,设立窗口,做好代征工作;区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就业保障金的管理、监督;区劳动部门负责对监督、检查残疾人安置情况,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陈蓓副区长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学习法规,增强意识,依法行政,熟练业务,优质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社会扶残助残,关爱残疾人的先进典型,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先进事迹,同时加强对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宣传,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共创更加文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