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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残联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规和政策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07-05-31 【字体:


  为了切实做好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区残联制定了宣传计划,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法规和政策。
  一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区残联与区电视台开办了专题节目,在8月1日至31日期间,由主管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副理事长与电视台主持人进行10分钟面对面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解答,共安排播出12次专题节目。8月1日已经首次播出。从8月1日至31日,通州电视台每天都要在新闻节目播报结束后播放两条宣传口号。
  二是利用报刊宣传。区残联在《通州时讯》开办了专版,共安排三版,分别是8月2日、15日和30日。8月2日,该报已经刊登了市政府残工委《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告》和区残联关于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知识答记者问。
  三是利用政府信息网宣传。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7月31日,区政府信息网已经向社会公布了市政府残工委《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告》。
  四是区残联从8月2日开始,将陆续向全区近3万家单位通过邮政部门,用平信发送市政府残工委的《通告》、表格及有关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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