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维权平台 优化助残环境 丰台区成立残疾人维权律师团
8月22日,丰台区隆重举行残疾人维权律师团成立仪式,这是丰台区为了落实《北京市丰台区“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促进丰台区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开创意义的新举措。残疾人律师团对于丰台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高法律维权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市残联副理事长吕争鸣、区政府办副主任储建军、区司法局副局长郭俊宝及市残疾人维权中心、区法援中心的领导和街、乡、镇残联理事长、各专门协会领导50余人参加了成立仪式。会上宣读了成立丰台区残疾人维权律师团的决定,向律师团成员颁发了聘书,宋积虎律师代表律师团成员宣读了倡议书。
丰台区残疾人维权律师团首批成员共有4名律师,来自于各律师事务所,他们经验丰富,充满爱心,热心公益事业,且各有所长,他们在区残联和区法援中心的指导下,负责为全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分片包干协助21个街、乡、镇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
丰台区历来重视残疾人维权工作,早在2000年就成立了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2001年成立了丰台区法援中心残联工作站,2004年以后在区司法局和区残联的密切配合下,先后成立了马家堡残疾人维权救助站、王佐镇庄户中心村残疾人法律援助接待室、大红门残疾人法律援助之家、长辛店镇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2006年丰台区残疾人维权工作再掀高潮,将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工作延伸到了社区,延伸到了村镇,且各具特色,几年来,丰台区创建市级残疾人法律维权示范岗3个,区级法律援助先进集体48个,共为残疾人办理民事法律援助诉讼案件54件,受理调解、代书等非诉讼案件68件,办理残疾人刑事案件195件,接受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的残疾人近万人次。截止到9月底丰台区21个街、乡、镇基层残疾人维权组织将实现全覆盖。
储建军副主任在讲话中提出:区司法局、区残联、各街、乡、镇要不断提高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发挥残疾人维权律师团和残疾人维权工作站的作用,形式多样的开展残疾人维权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特别要动员社会法律工作志愿者开展工作,使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得到更广泛的支持。要宣传、教育、引导残疾人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吕争鸣副理事长在讲话中对丰台区残疾人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丰台区对残疾人维权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基础性工作得到很大加强,开创了为残疾人有效的个性化法律服务,为其它区县提供了宝贵经验。希望丰台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维权工作的认识,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维权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要建立司法、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系制度,构建残疾人大维权的格局,不断加大残疾人维权力度,开展调查研究,出台措施,为全市提供更多鲜活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