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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进一步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07-05-31 【字体:


  为切实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日前,海淀区残联召开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研讨会,全区29个街道、乡镇的主管领导和残联理事长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市残联组联部主任刘罗成和区残联理事长周修富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海淀区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和全面进步,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文明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全区29个街道、乡(镇)的563个社区、85个村委会建立了残疾人协会,使其为残疾人的综合服务、管理和代表职能得到了具体明确和完善拓展。为更好地规范基层残疾人的组织建设,区残联从2004年起,不断充实完善人员,利用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先后将120多名残疾人充实到一线残疾人工作中,特别是通过开展培训和工作评比、树立先进等有效形式,使全区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得到了更好的发挥,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针对全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发展不够平衡,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特别是组织体系不够系统完善,办公条件所限影响工作开展,部分理事长兼职难以集中精力工作的实际情况,海淀区残联根据《北京市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和为残疾人服务评估标准》,对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进行系统规范,决定利用3年时间,使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全部达到北京市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区的标准。新的规范内容主要包括各街道、乡(镇)必须成立残联,配备专职理事长和残疾人协管员,职责实行单列,并对其任务职责、工作范围、办事程序、培训办法、学习交流、工作制度、报告内容以及检查评比等进行具体明确和规范。
  研讨会上,区残联广泛听取了大家意见,着重围绕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现状,就进一步健全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如何加强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与各单位交换了意见。会上,市残联组联部主任刘罗成就中残联和市残联对加强和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验收标准和如何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在基层组织中的作用进行了详细的指导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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