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多管齐下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
残疾人权益的保障与维护,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丰台区位于北京市西南,地域面积305.8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156.8万人,有各类持证残疾人1.8万余人。由于残疾人受生理、心理条件的限制,残疾人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较之其他公民而言,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如何通过构建有效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丰台区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抓平等重参与,维权服务促和谐
丰台区对残疾人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非常重视,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去看待残疾人维权工作。区残工委将残疾人维权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将残疾人维权当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抓平等促参与上下工夫。区残联理事长冯建宝同志被推举为区政协常委,并有两名残疾人代表成为区政协委员,一名残疾人代表担任丰台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残疾人平等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力得到了保障,残联的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得到体现,残疾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拓宽。
抓组织构平台,维权服务落实处
区残联与区司法局密切合作,加强残疾人基层维权组织网络建设,促进长效机制的健全与完善。狠抓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基层组织建设,2006年新建立基层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站17个,至此,21个街乡镇全部建立了残疾人法律维权组织,实现了法律维权组织全覆盖,构建了残疾人法律维权的基础平台,各基层维权组织广泛开展活动,各具特色,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已延伸到了社区,延伸到了村镇。区残联还聘用了一位优秀律师做区残联的常年法律顾问,并成立了丰台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团成员分片包干,协助21个街、乡、镇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工作,使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无死角、无盲区”,主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的法援需求。
抓宣传促普法,残疾人维权意识得到提高
一是集中宣传。每年在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中,区、街、乡、镇残联均结合活动主题,集中开展宣传残疾人维权工作,宣传活动有声势、效果好。区残联和区法援中心密切合作,通过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体和报送信息等手段多方宣传维权工作,造声势、营氛围,扩大了社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认知度。二是常年宣传。区残工委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多方开展涉及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常规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残联主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以开专题、出专版、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参观法律成果展等形式宣传残疾人维权知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三是资料宣传。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残疾人的法律需求,通过发放宣传品的形式向残疾人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维权知识。为了方便残疾人熟悉掌握相关的法律常识,区残联还专门编制了2万份残疾人法律手册,下发到各个街、乡、镇基层残疾人法律工作站,提高广大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抓维权重实效,着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区残联法律维权工作站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各负其职、密切合作,以各基层残疾人法援工作站为平台,以法律服务为重点,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维权示范岗和法律服务无障碍工作。丰台区各级残疾人维权组织对残疾人在生活、学习、工作、社会活动等各方面权益维护方面给予优质的法律服务,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开展集中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和“拆违”综合整治工作中,各基层残联积极引导残疾人知荣辱、明是非、遵纪守法,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给予帮助,残疾人维权服务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区的共同努力,丰台区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得到极大发展。丰台区创建市级残疾人法律援助示范岗6个,区级法律援助先进集体48个,共为残疾人办理民事法律援助诉讼案件65件,受理调解、代书等非诉讼案件 68件,办理残疾人刑事案件207件,接受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的残疾人达2万多人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