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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201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11-07-08 【字体:


  
  7月5日,延庆县201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启动工作会议召开。市残联副理事长吴学文、县委常委于少东、县残联理事长孙江、县地税局局长于欣杰、县财政局副局长张利忠等领导出席会议,市残联教就部主任朱建民和就业中心主任赵子龙、县地税局基层税务所所长、县残联工作人员、享受个体保险补贴残疾人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地税局局长于欣杰主持。财政局副局长张利忠宣读了《2011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和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告》。县残联理事长孙江和地税局副局长吴永茂对2010年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行总结并安排布署2011年工作。并现场为12名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发放了个体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市残联副理事长吴学文在讲话中对延庆县残保金征缴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肯定,对多年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他说,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要把改善民生做为十二五规划的立足点和落脚点,用最大努力来缩小残健之间的差距,并对延庆县残保金的征缴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继续发扬好优良做法,总结经验,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二是要依法规范运行,努力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了解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贯穿始终。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的宣传。
  县委常委于少东在讲话中强调要把残疾人弱势群体放在首位,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代收残保金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把依法代收残保金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同等对待,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全社会意识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保金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营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都能够自觉地树立关心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自觉地执行政策法规,履行义务,积极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保金,确保2011年残保金征缴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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