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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组织开展《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08-04-07 【字体:

  为适应举办残奥会的需求,进一步加快推动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列为今年执法检查重点,并专门组成了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安排三个月时间,开展《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座谈、网上征询代表和市民意见和建议、实地检查、常委会审议等系列活动,并进行一年时间的跟踪督查。4月2日,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赵义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市规划委、建委、交通委、奥组委、“2008”环境办、市政管委、民政局、残联等8个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与会委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研讨,正式拉开了市人大《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序幕。

  2004年5月16日,我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无障碍地方性法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使无障碍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近几年来,我市无障碍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纳入首都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奥运三年倒排期重点工作折子工程,纳入市委组织部对各部门领导的考核,纳入市政府督查督办重点内容,在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和各区县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长足进展,北京市成为全国首批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适应残奥会对城市无障碍环境的要求,对城市交通及大型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有重点的系统化改造,努力与国际接轨,建设了一批无障碍设施精品工程,初步构建了首都城市无障碍化格局。各位委员在座谈中对我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当前无障碍建设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盲道被占用,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系统,日常管理不到位和标准、规范滞后等问题,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赵义主任强调指出,要认真总结无障碍《条例》实施四年来的成绩和经验,努力查找《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和《条例》本身存在的问题,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改进工作,完善无障碍法规、标准和相关规范,创新理念,加强宣传,切实推动无障碍建设不断取得新发展,努力发挥首都的示范作用。与会政府相关部门领导表示,要认真贯彻3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以此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大力度,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到无障碍建设中去,加快推动无障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残奥会提供良好的无障碍环境,为创建“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城市,把北京建设成为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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