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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残联召开201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会

   作者:${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z').value}   发表时间:2012-07-02 【字体:

延庆县残联2012年就业保障金工作会

                                                                           
  图为 延庆县残联201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会现场

  

       6月29日,延庆县残联召开2012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启动工作会议,市残联副理事长吴学文、副县长谢文征、县残联理事长孙江、县地税局局长于欣杰、县财政局等领导出席会议,市残疾人就业中心主任赵子龙、县地税局基层税务所所长、县残联工作人员、享受个体保险补贴残疾人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孙江理事长主持。与会领导一起观看了延庆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纪实片,县地税局副局长吴永茂和县残联副理事长王丽霞分别对201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保金征缴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布置2012年工作。孙江理事长对2011年度残保金支出情况进行了汇报,并现场为15名城镇个体就业残疾人发放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市残联副理事长吴学文在讲话中对延庆县残保金征缴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肯定,对多年来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感谢。他对延庆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保金征缴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针对自身特点,做好残保金审核征缴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强与地税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依法规范运行,努力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副县长谢文征在讲话中强调:一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方针;二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三要消除障碍,促进就业融合,增强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四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努力扩大宣传效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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