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残疾职工在岗情况检查 夯实资金审批基础
在2015年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即将结束之际,就业所针对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的用人单位,按照《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从10月20日开始至11月6日,利用15天时间集中抽查了用人单位残疾职工在岗情况,采取到企业车间与残疾职工面对面座谈或与残疾人职工电话联系的方式,了解残疾职工工作岗位、是否在职在岗工作等情况。
此次抽查共检查137个用人单位,涉及残疾职工1291人,分别占申报单位总数和所属残疾职工总数的30%和55.3%。对检查中核实确实不在岗工作的残疾职工,在单位申报名单中予以减除,为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资金准确审批打下坚实基础。